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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主题实践活动 不断提升法院形象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2-04-12 15:48:44 【字体: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核心在于为人民,让人民满意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作为基层法院要深化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就是要立足本职,紧紧抓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根主线。2011年,鼎城区法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符合司法精神要求的特色品牌,法院形象有了明显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全省社会公众测评中,我院在全省法院系统排名第十,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第一,全区政法系统排名第一。在全市法院年度“五个一流工程”建设考核中,该院进入先进法院行列,被省高院授予“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我们的做法是:

  一、把握活动特点,突出实践特色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时间跨度长、平台大、实践性强,我院准确把握主题实践活动的特点,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各项工作和建设、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平台,并轨推行各项主题活动与法院的重点难点工作,确保工作不脱节,不紊乱,力争工作出成效,出特色。

  一是院领导率先垂范。鼎城区因地理位置特殊,社情复杂,各种纠纷化解难度大,队伍管理也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变化。院领导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实践。努力在勤奋学习、善于思考上作表率,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上作表率,在勇于实践、锐意创新上作表率,促进全院共同提高。如院长带头深入乡镇街调研工作机制,撰写调研报告《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其他班子成员结合活动要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撰写了调研报告10篇。为广泛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班子成员分别下到联系乡镇,开展“走千家、串万户”百日大走访活动,走访拜访300余人,发放征求意见函5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80条,下大力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法院和法官形象。

  二是丰富教育形式。召开由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和新期待。组织网络学习、同步视频会议,及时学习上级法院传达的指导精神。组织干警到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追寻红色足迹,重温红色情怀,传承革命精神。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主题,举办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演讲比赛,歌颂优秀的法官及法官群体。积极组织排练主旋律合唱演出,激发全体干警为党旗增辉的壮志豪情。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签订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员党性观念和责任感。在抓好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座谈会、庭室讨论等基本教学形式的基础上,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做法,如邀请了区委党校的资深老师胡志鸿解读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让全院干警及时了解鼎城经济发展大局,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之中。

  二、领悟活动主旨,落实司法便民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如何用最朴素的心态和最务实的措施来践行司法为民,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望和关切,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为推行“五个一”办案方式,即当事人一张笑脸相迎、一句你好问候、一把椅子请座、一杯热水暖心、一份真情办案。我院出台了《信访工作手册》,制订了司法为民二十条措施,下大力气解决个别干警对待当事人冷、硬、横、烦以及话难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诚恳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法庭驻庭制度未完全落实、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沟通不够等意见,研究出台了《人民法庭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法庭职责分工、政务管理、案卷及证据管理、车辆及财务管理、庭审管理、保障和考核七项内容,让法庭管理逐步趋向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优质服务,打造便民品牌。加强立案大厅的建设,设置导诉台、电子显示屏,公示案件排期开庭表、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风险提示及诉讼文书样式,配置电脑、复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设备,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基层法庭在干警驻庭、庭审观摩、简易案件等方面实行“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实行了制度与利民便民相对接;对巡回办案件数、庭审观摩次数、办案流程期限、奖优罚劣案件等实行任务量化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强化工作责任;在立案、受理、审判、执行、申诉等各个诉讼环节上,最大可能地简化程序,为当事人减轻诉累;深入到田间地头搞“巡回法庭”,进行集中调解矛盾纠纷。2011年,我院巡回办案40余起,开展庭审观摩30余次,开展法制宣传5场次,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1万元,依法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77.47 余万元。

  三是强化审判,化解矛盾纠纷。当好维护社会和谐的“防火墙”,充分发挥法庭地处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在能动司法上下功夫,努力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紧紧依靠辖区党委、政府支持,对一些重大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当好矛盾纠纷的“减压阀”,对涉及劳动报酬以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的案件,实行快立案、快调解、快判决。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大力加强巡回审判、立案调解、庭前调解等措施。当好政策法律的“宣传员”,通过巡回审判送法进农村、企业、学校、社区等,用生动的审判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深化活动效果,提升队伍形象

  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必须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提升审判质效、树立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过硬法官队伍、推动司法事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是用丰富的载体营造氛围。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向全国法院模范人物宋鱼水、陈燕萍、詹红荔等学习的活动,对本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好人好事及时通报、表彰,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示范和带动作用,营造树正气、树新风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堡垒作用,努力营造一种敬业爱岗,热忱为民、无私奉献的工作氛围。大力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干警参观反腐倡廉警示图片展,收看廉政警示电教片,通报法院系统违法违纪案例,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案例选编》,使干警进一步认识到违法违纪的危害性,增强廉洁自律和防微杜渐的自觉性。

  二是用真诚的情感关注基层。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和业务骨干帮带制度。近几年,我院新招录20名年轻干警,他们大都是从家门走进校门、再从校门走进法院大门,其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的经验和能力相对欠缺。针对这一现状,为保证他们在基层得到锻炼和快速地成长,我院每季度开展一次年轻干警谈心谈话活动,聆听年轻干警的心声,想办法解决其生活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每个法庭确定一名庭审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指导案件审理,结对帮带,通过司法精神、司法文化、司法技能的“薪火相传”,促进年轻干警尽快成长、成才。强化基层法庭后勤保障。针对基层法庭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困难,2011年,我院筹措100余万元进行基层法庭的硬件建设,解决了干警驻庭时吃、住、办公、车辆等一系列难题,为干警扎根基层创造更好的条件。充分发挥院工会的作用,在院工会的倡导下,定期组织开展登山、羽毛球比赛、文艺晚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把更多的心思放到基层,通过从细节处关爱干警,营造亲情感和归属感,使干警在工作中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三是用规范的管理突显成效。以审判管理制度为主线,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审判、执行作为管理的主线,把程序、质量、效率、效果作为管理的重点环节,年初下任务,年终抓考核,有效地督促各部门搞好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干部人事制度为依托,制订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干部岗位轮换办法》等,建立了从基层法庭到综合部门、机关庭室间的轮岗制度,改变基层法庭和院机关之间“易下难上”的局面,形成科学的干部人事管理体系。以纪检监察制度为核心,出台了《关于规范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参与法院诉讼活动行为的规定》,对法官和律师之间一些变相的“隐性”、“灰色”交往进行了严格的规范。细化绩效考评标准,全面完善执法档案,力争建档范围覆盖所有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部门和执法干警。此外,还制订了《案件回访制度》、《司法监督员聘任及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等,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廉政制度体系,筑起了一道道廉政壁垒。严格管理,从管理之中求实效,我院各项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同时也大幅提升了干警的个人素质。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适应新时期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2011年,我院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2年,我院将积极借鉴和吸收兄弟法院的经验,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鼎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鲁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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