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人事改革激发活力
近日,澧县司法局经过紧张有序的人事改革,全局上下形成了一支梯次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司法行政工作队伍。
近年来,由于受人员编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司法行政人员短缺成为困绕澧县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最紧迫问题。为了调动现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活力,澧县司法局大胆探索,在经过反复调研,征求多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果断将全局人事调整方案摆上日程,大刀阔斧的进行人事改革。在改革中,该局实行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唯才是举。去年下半年,该局组织考评组人员深入全县32个乡镇政府,细心听取乡镇政府对司法所人员的情况介绍,采取组织群众代表打分,日常工作检查等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对优秀人员积极向组织部门举荐,提拔到领导岗位上。二是坚持论能排辈。坚决破除论资排辈的传统思想,对于表现积极,工作成绩突出的年轻人大胆破格提拔重用。三是坚持以用为本。根据每个岗位职责的差异性,坚持以用为本、人尽其才的原则,对现有人员进行岗位交流。并与乡镇党委协商,挑选一批乡镇干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四是坚持“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对符合提升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组成的考核组对参加竞聘的人员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打分,充分做到公平竞争、公正裁判、公开选拔。
据悉,该局此次人事调整,有4名司法助理员被推荐提拔进入乡镇副科级领导岗位,6名司法助理员异动为司法所长或教导员,11人进行了岗位交流, 5名乡镇干部被选拔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杨波 李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