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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法院创先争优记事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08-12 18:26:00 【字体:

  创先争优,对于津市法院而言,就像一个陪伴多年的动力源,激励着这个集体争下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2010年,如何推进党组织争先进,党员争优秀成为津市法院的重要工作主题。在“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道路上,他们争取荣誉、永创先进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不断增强,并向人们展示其不断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激发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

  困惑中提出新点子  通过内在争优达到外部创先的状态

  案件审执的质量和效率不高,司法为民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干警作风拖沓,言行举止不规范,这是该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查摆出的问题。

  创先争优是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此,津市法院党组一班人提出:要想创先争优,不能单纯通过外在创先来督促大家争优,而是要通过内在的争优自然达到外部创先的状态。大胆借鉴企业管理模式,提出了“将所有的制度制定出一个量化考核的标准,给每个庭室、每个干警制作一张日常表现的‘成绩单’,作为其评先评优、奖励提拔的依据”,这一想法得到了院党组的一致赞同。

  思路确定后,2009年11月,津市法院就着手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修订工作,由院领导带领政工、办公、装备、立案、审管等管理部门负责到石门、桃源等周边兄弟法院学习管理经验,确立修订原则,安排专人负责修订,历经两个月的反复讨论修改,2010年1月初,多达120条的《津市法院2010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评办法》出台。

  探索中走出新路子  积极推行双向互动管理模式

  每月上旬,津市法院各个庭室就会召开庭务会,根据上个月的考评情况填表:一张是综合管理庭室填写的《业务庭局工作考评表》,另一张则是业务庭局填写的《综合管理部门职能工作考评表》。

  这就是该院制定的与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套的2张主体表格。其中,《业务庭局工作考评表》是对业务庭局政工、办公、行政装备审判流程管理、涉诉信访等工作的考评,由相关职责考评庭室填写;而《综合管理部门职能工作考评表》是对综合管理庭室具体职责工作的考评,由业务庭局负责填写。上述两张表每月填报一份交院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评小组统核,考核结果在院内网上予以公布,听取干警的异议,最终将考核结果量化为绩效工资予以兑现。

  通过推行双向互动管理模式,尤其注重赋予审判业务部门对管理部门的履责情况进行监督,进而强化了部门之间的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调动了全院上下参与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干警自觉养成按制度办事的氛围,推动工作的全面发展。同时,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来,共组织不定期作风纪律检查24次,通报问题36人次,扣罚绩效工资1280元。

  除平时的考核之外,院党组还配套推行了年终专项奖励制度,提出创先争优的范围不仅局限于上级考核指标和本院提出的目标,也要包括干警实际需求满足度,要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来激发干警潜能,发挥干警主体意识,即使没有外在压力,也要有内在动力。该院年终考评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奖、争先创优奖、案件质量奖、材料奖、超办案奖五项专项奖励,从制度上激发了干警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

  新制度激出新气象  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发展

  随着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的全力推行,津市法院依托创先争优,开展“双争活动”。全院干警学有榜样,罚有典型,他律逐渐成为自律,自觉逐渐成为自然,干警们的创先争优意识在不知不觉中培养起来。

  在常德市法院系统上半年工作排名通报中,该院诉讼案件结案率排名第一名,执行案件结案率排名第三名;在上半年常德市法院队伍形象民意测评中,该院排第二名。各项指标显示,在案件数量增加而审判人员不变的情况下,呈现出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双提高,廉政建设上台阶的良好态势。

               (津市法院  赵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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