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法院“四坚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为激发干警对工作和生活的热情,提高干警自身素质,桃源县人民法院在蓬勃开展的创优争先活动中,采取系列举措,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
坚持开展业务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暨审判业务竞赛活动,包括裁决文书制作竞赛及书记员庭审记录竞赛。从机关业务庭室到各法庭轮流开庭,全院干警参加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并参与评判、打分,以此来检验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文书制作能力,检验书记员的庭审速审录能力、综合概括能力,着力提高干警的司法实践能力。
坚持提供优越学习条件。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司法考试,积极与全国知名的新起点司考培训机构联合办班,为干警提供网络视频学习平台,保证每位参考干警充足的复习备考时间,并对通过司考的干警给予一定奖励。近三年来,共有14位干警通过司考,通过率达65%。
坚持例会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干警保质保量完成每月一次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任务,坚持做到了学习时间、内容、人员、笔记“四落实”,并将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抽查方式督促检查,注重学习实效,按季考核,奖惩兑现。
坚持强化信息调研奖惩机制。组织学术研讨会,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各级调研征文活动,撰写调研文章,并定期出版《法官文集》和《法官必读》。鼓励干警积极撰写信息宣传稿件,出台了《信息宣传、网站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庭室每季度稿件的任务标准、基本篇数、奖扣分进行了细化,年底对于在信息宣传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突出贡献奖的荣誉奖励,激发了干警的写作热情,勤于学习,勤于写作,勤于思考,以期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桃源县人民法院 艾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