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公安局为全体民警购买团体保险
近日,桃源县公安局与桃源县人寿保险支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为全体民警购买了团体保险。
近年来,桃源县公安局每年都有近百名民警在执行公务时受到伤害或者因病住院,有的民警还因病英年早逝,由于经济条件有限,部分困难民警有病得不到有效治疗,影响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为加强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从优待警”的理念,切实将“暖心惠警”工程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确保最大限度扩大公安民警保险覆盖面,桃源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公安部、省公安厅为公安民警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又加保了一份高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扩大保险责任范围。该局政工部门借鉴外县、市的经验,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对保险协议条款逐条逐句逐字进行推敲商定,争取了中国人寿最低投保额和最大让利空间。
民警们感谢局党委的关心,纷纷表示要努力工作,作出成绩。
(桃源县公安局 涂定平 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