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洋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8-12-01 10:52:50 点击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常政法干字〔2008〕6号 关于汪洋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副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汪 洋同志任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高配正科)。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08年10月 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