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家事审判断家务 和谐共唱夕阳红
——津市市家事审判力量着力化解涉老问题
津市市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将关爱老人作为改革着力点,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化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妥善处理涉老纠纷,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针对空巢老人增多,纠纷频发的现象,津市市人民法院设立家事陪审员制度,选取妇联、社区、老干局、村委会的人民陪审员与家事法官一起组成家事纠纷调解员队伍,参与案件调解。2017年,共为空巢老人化解纠纷71件。同时,针对婚恋纠纷、生活琐事、孤独留守、赡养照顾等矛盾纠纷,按照“诉前调解不厌其烦、诉中服务诚恳耐心、诉后释法以情感人”的要求开展工作,把“诉前调解到位、诉中服务到位、诉后释法到位”贯穿始终,充分运用巡回审判、巡回调解等方式,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提升老人的维权意识,倡导尊老、爱老、护老的良好风尚。
在延伸审判职能方面,要求案件审结或者调解一段时间后,法官与人民陪审员要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积极协调解决当事人经济困难、心理创伤、维权困难等实际困难。2017年,共回访172次,解决养老、就医、维权等实际困难14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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