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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玻璃碎片锁真凶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11-06 10:01:45 【字体:

——速破“10.29”澧水大桥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510月29日晚上,常德市澧县澧水大桥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乘夜色逃逸。交警部门通过缜密侦破工作,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当日19时55分,该县交警大队乔家河中队值班民警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电话称:在澧县澧水大桥桥面上,一老人倒在地上,一辆人力三轮车侧翻在其身旁,其它情况不明,请求立即出警处理。接到警情后,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了案发现场。伤者是一个六旬老人,民警赶到时已失去意识,民警立即安排将伤者送医急救。经过对案发现场的勘查,发现该人力三轮车前方地面上散落着十余块玻璃碎片,疑似肇事车辆碰撞所遗留的散落物,且人力三轮车货箱后当板处有明显碰撞凹陷痕迹,车体损坏严重,而后挡板横梁撞损处有明显的蓝色漆痕残留物。民警分析此案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并随即向大队领导汇报请求支援。案情重大。大队长谭伟接到报告后,立即召集分管领导宋祥文、事故处理中队长蔡业建开会,成立专案组,兵分两路,迅速开展侦破工作。一方面,由事故中队经验丰富的民警李子武赶到现场,提取事故现场的玻璃碎片和人力三轮车上的蓝色漆痕残留物,及时固定证据。另一方面,事故处理民警傅祖军和乔家河中队共同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因案发路段正在大桥上,是交通摄相头的监控盲区,民警只能调取案发路段周边的监控,根据案发时间对周边经过的车辆进行比对排查。因案发时已是傍晚,天色较暗,通过监控无法辨识车牌和嫌疑人外貌,民警李子武、傅祖军、王卫华等又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展开了走访调查,寻访知情人。同时通过现场遗留碎片进一步分析比对,初步判定:肇事车辆为一辆蓝色豪爵牌普通二轮摩托车。

  1031日9时,伤者揭某经澧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件进一步升级,案件的侦办工作正式移交给事故中队。事故中队民警李子武、王德喜等人又连续走访排查了澧南、道河一带及澧阳城区的37家修车店,终于在澧南一带的一个修车场发现了线索,经修理店店员反映:1030日早晨7点半左右,有一辆蓝色豪爵牌二轮摩托曾到店里换过前灯,当时车的前灯破损严重,而被换下的破损大灯仍堆放在店中未及时清理。民警立即将破灯和现场碎片进行比对,锁定该车便是肇事逃逸嫌疑车。因修车店经营不够规范,未记录修车人的任何信息,民警随后以修车店为中心进行走访调查,终于在修车店旁边的装修饰材店的监控中找到了线索,监控多次拍到了嫌疑车辆往返修理店修车取车时经过的画面,但因拍摄角度关系,画面中仍然无法看清车牌号,嫌疑人的外貌也只有个大概轮廓。民警根据监控画面截图和车辆数次出没时的行驶方向,将调查范围初步锁定在道河乡的新桥村等4个村镇,开展逐户走访,通过两个昼夜的走访调查,终于在11216时在嫌疑人吴某家中将其抓获,找到了嫌疑车辆湘J7CK43号豪爵牌二轮摩托车,并当即连人带车一并扣留。

  经反复审问,嫌疑人吴某一口否认其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态度顽固坚决。11月3日,大队将现场遗留碎片送到长沙微量物品鉴定中心送检,鉴定结果为:碎片确属于湘J7CK43号豪爵牌二轮摩托车的遗留物。在铁的证据面前和修理店店员的指认下,吴某只能供认其肇事逃逸犯罪事实。目前,吴某已被行事拘留,等待法律的严惩。

(何浩 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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