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手语老师全程“翻译”
10月28日上午9时,澧县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为了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原告向法庭申请,特意聘请了一位手语老师担任法庭翻译。
本是一起案情较为简单的离婚纠纷案件,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诉讼的进行变得较为困难。收到本案案卷后,李法官发现被告自2013年6月离家外出后,一直杳无音信,与原告从未联系。本案只能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缺席审理。由于李法官无法与原告交流,承办法官只能把每一句话写在纸上让原告看,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起诉事宜、诉讼程序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开庭审理时,原告方主动聘请了长沙的手语翻译龚艺担任法庭翻译,在龚老师耐心细致的翻译下,法庭审理进展的非常顺利,原告方对法院的工作也给予了认可。
(澧县法院 蒋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