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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交警治校车违法不手软湘北校车公司吃“二万元罚单”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9-29 10:23:38 【字体:

  2015年9月28日,常德市湘北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依法被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领导约谈。该公司因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违法使用未取得校车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校车被交警部门处以二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这是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今年“打非治违”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开出的第二张巨额罚单。

  9月24日17时25分左右,常德市湘北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湘J19101号校车在经过常德城区桃花源路口参与接送学生放学过程中被大队三中队民警依法拦下接受检查。民警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苏孟某,男,现年43岁,驾驶证准驾车型A2 E,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苏孟某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校车上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对驾驶人苏孟某做了罚款三千元、记满12分的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之规定对所服务的湘北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做出了暂扣校车、罚款二万元的处罚。同时,大队立即约谈湘北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

  今年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加大了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力度,不仅从源头上加强校车安全隐患管控,还重点加强了路面违法查纠力度。继7月18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对家住常德市武陵区河泭镇周宏某驾驶未取得校车资质的“黑校车”接送幼儿园幼儿处以二万元罚款后,这是今年该大队今年开出的第二张校车交通违法巨额罚单。

  在交警直属一大队,湘北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被约谈后表示,一定吸取深刻教训,对校车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立即按照交警部门要求整改到位,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交警部门提醒:校车安全事关每个家庭和孩子的平安和幸福,是一件“天字号”的大事。交警部门对校车的任何违法行为决不会手软。广大校车服务企业和校车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孩子们的绝对安全。同时,希望广大家长和市民群众对校车违法行为积极举报,交警部门将予以一定奖励。

(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  刘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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