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送传票 没什么大不了!
——桃源法院院领导办案成常态
桃源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少彬为自己作为主审法官受理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没少操心,按照案件审理的排案日期,传票务必近日送达。9月7日上午,王院长开完一个会,一看时间,还只到上午十一点多,监狱在农村中午好找人,就和书记员小张决定到深水港乡某村郭某家中送达传票,简单吃点午饭,然后在乡司法所干部的带领下直奔郭某家中。
来到郭某家中后,了解到郭某正在外地务工,不能及时赶回,郭某年迈的母亲接待了王院长和小张,对于儿子涉及的官司,老人担心不已。原来,郭某是一名泥瓦匠,为别人修建房屋为生,在当地小有名气,其老表李某家里条件差,多次要求随郭某打工,出于好心郭某雇佣了已六十多岁的李某,2014年就在为一屋主修建新房期间,李某不慎受伤,郭某与屋主马上将李某送到医院治疗,花了一大笔钱,经过鉴定,李某身体多处伤残。现在因为赔偿问题,三方不能达成一致,李某便将郭某与屋主起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
当老人得知眼前这位法官是法院里的领导时,表现的十分感动,继而有些不安起来,可能是原于王院长法院领导的身份,亦或是因为他的突然来访,老人拘谨起来,王院长见状,马上向老人解释,法院对于案件审理的分排是随机的,副院长的身份只是在管理上、职级上的体现,分到案子之后,副院长就只是法官,只会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件案子。得到解释之后,老人淡定下来,和王院长拉起家常,谈话间,郭某和妻子回到家中,王院长又向郭某夫妇解释了一番法律规定,消除了对方的疑惑。
随后,王院长将案件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一一向郭某展示,并告知其法院审判案件的相关规定如开庭纪律、证据收集等。在之前王院长与郭某电话联系时,郭某是带有情绪的,认为自己已经出钱对李某进行了治疗,李某还告自己属于无理取闹。王院长告诉他,凡事都要讲规矩、讲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官的职责,这件案子最终如何判定,需要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希望郭某能配合法院的工作。郭某笑着说,副院长给我审案子,我心里放心,我一定配合法院工作,然后爽快的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
2014年以来,由于桃源法院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主审法官承办案件无需院领导审批。此举在极大的提高法官办案效率的同时,也解放了院领导的时间,让院领导有更多的精力,利用自己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战斗在审执一线。如今,院领导办案在桃源法院已经成为常态,截止到目前为止,2015年桃源法院院领导人均已超10件。
(桃源县人民法院 余杰 彭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