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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鞭炮吓死130只鸡 法院协调化解邻里矛盾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6-30 17:13:51 【字体:

  在农村为母做寿燃放鞭炮原本是喜庆热闹的事,但是一旦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近日,安乡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燃放鞭炮吓死邻居养殖的130只鸡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李某从事蛋鸡养殖,被告刘某为母做寿在距离李某养殖场50米的大堤上燃放烟花爆竹,鞭炮的巨响使得鸡群受到惊吓到处乱飞乱撞后大量受伤和死亡,李某立即跑到刘某家让其停止燃放鞭炮。刘某要李某收集好死鸡并承诺第二日处理此事,但是第二日刘某并未前去处理,李某只好报警。民警到场拍照并清点了死鸡数量。后经当地基层组织就赔偿事宜调解未果,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立即赔偿损失1.5万元。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本着维持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就此事进行调解。李某没有出具畜牧水产局对死鸡的鉴定,不能排除鸡群由传染疾病引发死亡的原因,刘某实施燃放鞭炮的行为确实对鸡群造成影响出现暴毙或应激死亡,被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为此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为了以后能够更好的和睦相处也看在是邻居的份上每人各让一步,最终达成协议,刘某补偿李某损失7000元,两家握手言和,不仅未影响到邻里关系,此案也得以圆满的解决。

  【法官提醒】

  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选择合适的地点,避免损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引发不必要的纷争。若遇到此种情形被侵权人应立即请当地的畜牧水产局以及民警赶到现场进行死亡鉴定和证据保留,以便赔偿事宜的开展。

(安乡县人民法院  侯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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