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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检察:公开听证助推司法公正“新常态”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5-26 10:11:33 【字体:

  “本院现决定以听证会形式,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是否批准逮捕进行公开审查”。

  5月22日上午,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开门办案,就一起容留妇女卖淫案举行审查逮捕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担任听证监督员到场监督,公开听取各方意见后,当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批准逮捕。据了解,此次公开听证是鼎城区检察院深入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传统审查逮捕模式的有益探索。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容留卖淫罪,涉案的三名卖淫女均系未成年人,且一人体检结论梅毒抗体呈阳性。当天参加听证会的有检察机关承办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等。听证程序分为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公安侦查人员发言、犯罪嫌疑人家属陈词,人大代表最后评议四个阶段。该案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情后,公安侦查人员发言阐述了犯罪嫌疑人构罪的事实法律依据并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进行了简要分析。犯罪嫌疑人家属在发言中也表达了要求取保候审的愿望和意见。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双方的意见,经过合议研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

  “这样的决定是客观的公正的,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张某审查逮捕阶段翻供不认罪,没有悔罪表现,且容留的是未成年女性,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是该逮捕的。”听证的一位人大代表最后评议时如此讲到。“公开听证,让我们直观的感受到了审查逮捕的过程,对我们是一次很好的法律教育,也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公信力,不错。”对于公开听证,另一位人大代表如是表示。

  通过公开听证,构建控辩审三方结构,使封闭运行的审查逮捕过程向开放模式转换,既方便了群众表达合理诉求,又切实保障了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同时可以使检察机关兼听各方意见,保证了检察权的阳光运行,使审查办案过程变成了司法说理、法制宣传和教育群众的过程,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审查逮捕公开听证,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属性,是他们近年来一直在探索尝试的新事物,就目前来看,效果相当不错,今后,他们还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使公开听证更加规范化、常态化,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助推司法公正“新常态”。

                                   (杜崇正 陈慧 王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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