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记录作案过程 扒手被捉甘愿认罚
“我的‘光辉形象’都被记录在案了,我无话可说。”5月31日,在桃源县公安局芦花潭派出所,涉嫌扒窃的高某看到几个月前自己作案时的视频监控后,表示认罚。
31日上午9时许,桃源县公安局芦花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疑似几个月前在墟场扒窃他人手机的男子进入墟场,希望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所长钟立军通过墟场监控对嫌疑人进行跟踪,发现该男子和今年二月份在墟场扒他人手机的嫌疑人是同一人。
民警很快将欲继续作案的嫌疑人高某抓获,在派出所,高某质问民警为何抓他,当看到几个月前自己的“杰作”时,高某低头了,交待了自己扒窃他人手机的事实,目前,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桃源县公安局 涂定平 周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