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准备着
从今年5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步正式施行。津市市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法律与规定进行了全方位的准备。
业务准备。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与登记立案规定,观看最高法院举办的专题电视视频讲座。选派相关人员参加最高法院、省院、中院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大家的业务水平明显提升,可让权利人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
宣传准备。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显示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及登记立案规定。在大厅墙上醒目位置张贴刑事自诉状、民事诉状、行政诉讼状样式。在办公大楼前宣传橱窗内,公布登记立案知识问答。全方位、多渠道进行宣传,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资料准备。根据登记立案的要求,专门印制了起诉材料收取凭证、案件材料补正告知书、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各种空白诉状样式供当事人参考,登记立案接待台账等。
除此之外,正在与电信部门联系,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届时,可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解决“立案难”问题。
(津市法院 鲁礼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