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交警法制员严把执法关
——纠正执法偏差551起
12月22日,常德市交警支队法制员对一起交通事故案卷进行了责任认定重新复核,经审查后认定刘某驾驶的车辆为两轮轻便摩托车的依据不足,应当对其所驾驶车辆的性质进行鉴定。请负责办理的相关交警大队对此起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进行重新调查、认定。今年1至12月来,常德交警支队法制员纠正各岗位民警执勤执法偏差551起,确实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
近年来,为实行监督与管办分离,确保执法规范,常德交警部门推行了法制员制度,先后在法制、车辆管理业务、驾驶员考试、非现场执法录入、车辆检测、现场执法处罚及各个交通事故处理中队等岗位配备了86名专兼职法制员。这些由业务水平高的民警担任的法制员,专门负责对全市车、驾管所的业务流程、牌证发放等进行全程监管和审核把关;对现场执法中可能出现的处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非现场执法中可能出现的是否对拍摄的图片、证据进行辨认、筛选;以及车辆检测岗位出现的系列问题进行纠正。同时,法制员还参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疑难案件的研究等。仅今年1至12月,共审查各类简易凭证和案卷152640起,其中退办1384起,纠错551起。
(陈四新 牟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