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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法院:庭前集中调解涉金融贷款案件效果好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08:40:03 【字体:

  为促进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良性循环,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化解纠纷,汉寿县法院金融合议庭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在庭前集中调解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取得了明显效果。近日,汉寿县法院金融合议庭庭前集中调解了信用社与周某等10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化解涉案标的100余万元。

  涉金融借款案件的部分当事人为同村村民,为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汉寿县法院金融合议庭将调解室设在村部,在开庭前召集借款人与信用社代理人进行沟通,组织调解。通过沟通,了解到借款人均具有还款意愿,逾期未偿还借款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生意亏本、名义借款人非实际用钱人等原因。通过集中调解,借款人向信用社说明了逾期未还借款的理由并作出了相应的还款计划,信用社也了解了借款人的实际情况,汉寿县法院金融合议庭法官则从法律角度充分释法析理,最终,信用社与周某等10人达成了一致的还款协议。

  汉寿县法院金融合议庭通过巡回办案,庭前集中调解涉金融借款案件,既帮助信用社收回了逾期贷款,也给确有经济困难的借款人一定的还款期间;既促进了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汉寿县法院 龚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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