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法院用好三大执行系统破解执行难
今年来,汉寿县法院充分利用三大执行系统,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果断措施,拘留一人、查封车辆两台、查询冻结账户十余次……一批案件得到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主动公开搞好阳光执行。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含执行立案、办案、信访、联动、征信系统、审批平台、案件统计、费用管理、盖章系统、案件查询、执行办公及信息交流平台、信息公开等功能。对涉民生、涉金融、涉群体性案件,调集精干力量进行集中部署,分配专人专案。借助网络媒体、各级网站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对执行动态适时更新,邀请人大代表、案件当事人陪同执行,让执行工作看得见、摸得着。
二是积极查控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具有对被执行人身份、银行开户账号、银行存款、土地、车辆等信息的查询功能,能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土地、车辆等财产进行网络冻结(查封)、续冻(续封)和解冻(解封),实现执行查控措施的网络化。对不按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查封冻结,对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采用法律制裁手段,并形成辐射效应,强化法院威严,维护法治正义。
三是联动采取约束措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通过向公安、土地、车管、银行等协助执行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接收信用惩戒措施反馈信息等。同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自动发送至铁路、民航部门,从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通过联动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约束措施,部分老赖开始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该院还将进一步完善系统的相关功能,扩大网络执行查控被执行人财产覆盖面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提升执行公开的水平,增强执行风险的防控能力,优化执行案件的质效,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汉寿县法院 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