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信息 >> 法治建设 >> 执法监督 >> 详细内容

汉寿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9-29 17:50:15 【字体:

  “赢了官司输了钱,金融案件执行难”,一度困扰着金融机构。为进一步维护合法金融债权,化解金融机构不良信贷金融风险,优化信用环境,力克执行难题,9月20日,汉寿法院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恒胜挂帅,开展了一次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此次活动对该院2013年以来的金融借款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对未执结的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登记,摸底调查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财产状况及联系方式,建立统一被执行人信息台账,对拒不还款的“老赖”采取强制拘留等措施,绝不手软。活动开展以来,汉寿法院民二庭共执结案件20件,执结标的额200余万元。

  一是创新执行机制。积极探索实现金融债权的最佳执行措施和手段。在进一步推进执行调查令制度、公开曝光执行、公开悬赏执行等一系列措施的基础上,大胆创新。组织召开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工作联席会,通报了近期涉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情况,并就涉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协助执行及执行工作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流。

  二是强化执行措施。成立涉金融案件执行专组,融合议庭、法警队整合力量,配备车辆、设备和经费作为保障,成立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专组,全力开展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采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高度、强化力度等多种方式,形成高压态势,让被执行人无处躲藏,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对金融中止案件建立专门的台账,专人负责管理,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中止案件,及时予以恢复执行。

  三是注重执行效果。坚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与保障债务人基本生活并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提高金融案件执行率。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及时督促其履行;对无现款履行能力的,积极采取强制措施,拍卖其土地、房屋、车辆等财产;对强制执行可能造成被执行人生活困难、影响社会稳定的,主动做好说服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尽量采取和解方式进行妥善处理,力求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对审理执行中发现的金融管理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或漏洞,专门组织审判执行人员进行调研,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并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及时反馈给金融机构,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汉寿县法院  魏楚瑜  龚慧慧)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