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法官赴监狱开庭 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蒋家嘴法庭法官赴德山监狱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
原告王某是一位涉世不深的天真女孩,在年满二十周岁的当天就登记结婚,嫁给了长她十岁的刘某,可新婚的甜蜜还未褪去,刘某就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王某一人带着尚在襁褓中的儿子,默默忍受着经济上的困顿、精神上的煎熬及周围人的指指点点,时间一长,王某自认无法再承受这样的压力,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在赴监狱开庭前,承办法官主动与监狱狱政科联系,了解刘某最近的思想情况和有无较大的情绪波动,并就该案庭审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了相应的准备,争取圆满地处理好这起离婚纠纷。
办好进入监区的手续后,法官一行在狱警的带领下来到了刘某所在的监区,为了防止双方发生争吵激化情绪,法官决定让王某在门外等候,先给刘某做做调解工作,刘某深知,自己入狱后,王某母子必定过得十分不易,他理解王某要求离婚的想法,但却放心不下年幼的儿子,更害怕自己出狱后一无所有,所以对于王某以前探监时离婚的要求迟迟没有答应。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王某照顾好儿子的保证下,刘某终于在笔录上签字,并且表示自己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履行对儿子的抚养义务。庭审结束后,双方握手言和,彼此鼓励,微笑着挥手道别。
(汉寿县法院 满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