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法援中心对援助案件实行一月一回访
9月4日,安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回访人员拨打了离婚纠纷案件受援人谢某某的电话,向谢某某了解其案件在办理过程对承办人的办案过程和结果是否满意、承办人是否收受了钱物等问题。谢某某反馈,承办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没有收受任何钱物,还帮自己做了很多的工作,案件办理得很好,帮助自己解决了多年的问题,对案件的结果很满意,很感谢承办人。”
安乡县法律援助中心按有关规定定期对本中心的法律援助案件按比例进行回访,并实行每月一回访的制度。对回访过程中发现承办人违规的情况一律严惩,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施小平 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