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三措并举提高庭审质量效果好
今年来,津市市人民法院从规范庭审、庭审示范、庭审评查三个方面入手,着力提高庭审质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5月,与去年同期相比,该院息诉率、发改率分别下降15.5%、16.1%,当庭裁判率、调解率分别上升13%、18.4%,司法绩效的其他各项数据指标也得到了优化。
规范庭审。为提升庭审效果,该院细化对接庭审操作规范,一是做足庭前准备,针对当事人诉请求及被告提交的答辩状或口头意见,基本弄清楚双方诉求和抗辩主张;加大释明义务,督促当事人在庭前提交完证据;初步归纳诉讼争议的焦点及法庭调查的重点。二是庭审中四归纳并引导当事人诉讼,即归纳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归纳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归纳当事人争议的法律问题,归纳法庭调查的重点或者范围,从而达到让庭审突出重点、法官审的清晰、当事人听的明白的效果。三是将调解贯穿于庭审全过程,该院要求法官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加大对民事案件的庭前、庭中和庭后的调解力度,确保“案结事了”。
庭审示范。该院年初从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业务庭室中评选出6名大家公认的业务尖子,要求他们每年至少开好一次高标准的示范庭,给其他法官一个学习的参照物,使法官们找出差距,进一步提高庭审技能。今年来,共开展了3次示范庭审活动。
庭审评查。建立庭审评查长效机制,该院成立庭审评查小组,规定院60%的庭审活动必须评查,并将此项评查纳入审判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庭审评查细则,将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4项内容细化为21小项具体评分标准,由评查小组进行评议打分。总结整改提高,对于评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分析讲评,明确整改措施,提高法官庭审能力。评查活动开展以来,共评查出问题103个,召开5次讲评会,会上,法官纷纷表示,通过评查,让自己看到了差距,找到了努力的方向。
(津市市人民法院 田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