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审结三十六案 快审快结安定民心
“有了法院的调解书,我们的钱终于有了着落了”,三十六名当事人拿着手中的调解书,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被告郭某某在汉寿某地经营着一家砖瓦厂,聘请工人为其挖土、运土用来烧制红砖。郭某某售卖的红砖价格低廉,吸引了周边农村建房者纷纷订购,造成砖瓦厂生产供不应求。为此郭某某想了一个办法,在收取客户购砖款后开具砖票,承诺日后凭砖票提砖。可世事难料,该砖瓦厂因涉及环保及安全生产问题,被有关部门勒令停产,并将其生产设施予以爆破,砖厂就此倒闭。
给砖瓦厂做事的农民工讨不到工钱,订了砖的客户给了钱却买不到砖,此事一下在当地炸开了锅。在当地政府协商未果的情况下,36名当事人来到法院,希望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这一群体性事件,汉寿法院西湖法庭迅速抽调人手,一方面稳定36名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积极联系被告郭某某,驱车数百里在石门老家将被告找到。将被告请到法庭后,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好被告工作,要求郭某某以大局为重,全力配合法院处理好这一系列案件。被告在法理跟情理面前坦言,一定积极偿还农民工的劳务费、运费以及客户的购砖款,并与各原告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一天调解36案,虽然工作量大,但能稳定民心,案结事了,法官的心里更多的是一种职业赋予的自豪感。
(汉寿法院 汪宇 刘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