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信息 >> 法治建设 >> 执法监督 >> 详细内容

省高院通报全省法院超审限未结案件情况汉寿法院零超限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6-05 16:50:12 【字体:

  “司法效率是最看得见的公正”,确保案件在法定审理期限内审结也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最直接有效的手段。2014年5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数字法院系统2014527日数据统计通报了全省法院超审限未结案件情况,汉寿法院没有一件案件超审限未结。

  汉寿法院历来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防止案件超审限未完结情况的发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清理超审限未结案件的计划和措施,严格实行“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法院院长为清理超审限案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是落实清理措施。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办案人员陈述存在的困难,研究制定结案方案,对“症”下药。

  三是加强协调工作。对与受鉴定、审计、评估、公告、检察机关阅卷、查证等因素影响无法结案的,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对于因审判人员懈怠造成久拖不决的,加强思想教育和监督,必要时更换承办人;因调解尚未结案的,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四是建立健全提高审判效率的长效机制。依照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台相应的制度和规定,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把好审限关,特别是规范因鉴定、调解、和解等原因无限期扣除审限的案件,从制度层面杜绝案件超审限问题的发生。

(汉寿县人民法院 魏楚瑜 黄启树)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