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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创新五项举措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效果显著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5-14 10:16:01 【字体:

  石门县人民法院创新五项举措,增强全院干警公正廉洁司法的自觉性,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实现了“一个减少、一个未发生”,即群众举报案件数量明显减少,连续11年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一是系紧“三条线”。把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等禁令规范作为干警公正廉洁办案的“高压线”。坚持系紧“党内、行政、办案”三条线。即:党内监督一条线。法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抓支部、支部抓小组、小组抓党员,严格实行党组-支部-党小组-党员逐级负责监督的责任制。行政监督一条线。按级负责,党组成员或副院长对分管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办案监督一条线。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贯穿于办理案件的全过程,做到分案时有廉政要求,办案中有廉政检查,结案后有廉政小结。通过抓监督“三条线”,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切实预防干警发生违法违纪的问题。

  二是做到“三主动”。主动照镜子。采取宣传正面典型与观看反面教材相结合、编发理论教材与典型案例相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促使干警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分析找出自身司法活动存在的不足,从中吸取教训,警醒自身。主动洗灰尘。在对司法活动的问题开展自己找、领导提的同时,坚持深入开展开门评警走访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听庭评案活动和二层骨干述职述廉测评会,对审判工作“挑刺”,倾听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告知当事人办案规定、制度等,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率。主动接受监督。将监督工作重点和监督权利以《告廉政监督员书》的形式印发给廉政监督员。同时,坚持每季度用电话向廉政监督员征求一次意见,每半年向廉政监督员发一次公开征求意见函,每年召开一次廉政监督员座谈会,真心实意地接受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

  三是把住“三道关”。把好自身关。即:法官严格廉洁自律,不插手过问不属于自己承办的案件,确保自身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把好家庭关。即:管好配偶、子女,不插手案件,不谋取私利。把好亲朋关。即:妥善处理好亲朋好友关系,严防亲朋好友说情、干扰案件审理和执行。通过把好三个关口,将违法违纪问题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严格“三查办”。严格“三查办”,即:发现问题主动查办,群众举报及时查办,上级督办重点查办。加大督查力度,院纪检监察室坚持每月对庭室和基层法庭督查1次以上,且每季度通报一次督查情况。同时把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记入干警廉政档案、执法档案,纳入绩效考核。根据群众举报、上级转办、领导交办等违法违纪线索,采取强硬手腕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行为,特别是利用审判执行权索贿受贿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超审(执)限的案件等,做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照顾,依照纪律规定追究责任,使干警吸取教训。

  五是坚持“三司法”。坚持公正司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好案件,努力做到个案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阳光司法,大力深化司法公开,充分利用各种平台,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坚持廉洁司法。要求法官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切实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利益所惑,不为关系所累,努力做社会伦理的守护者、公序良俗的示范者、法律尊严的捍卫者。同时,加大司法追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以最坚强的意志、以最坚决的行动、以最强的力度,扫除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清除司法领域的害群之马。

  (石门县民法院 谭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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