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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中院:“我家大门常打开”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6-05 16:53:11 【字体: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现在开庭!

     2014年5月23,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一起民事二审案件的庭审在市中院第一审判庭拉开了帷幕。旁听席上,200余名湖南省文理学院的学生旁听了该起案件的庭审。据了解,此次受邀的均为该校法律专业学生,他们不仅观摩了整个庭审活动,还兴致勃勃地参观了该院法院文化广场、立案大厅、审判法庭、羁押室、调解室、视频会议室、文化长廊、图书阅览室、“法官之家”活动中心等,亲身感受法院庄严的氛围。

    为了让社会了解法院、支持法院工作,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2011年以来,市中院正式推出了“公众开放日”活动,敞开大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在校学生以及社会公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

    “第一次走进法院,让我感受很深,以前总觉得法院和法官很神秘,公众开放日让司法更加贴近百姓。”全国人大代表杨绍军在参加公众开放日后深有感触地说,“要让人民群众信任你,首先要让人民群众了解你。通过开放日,让社会公众近距离地了解法院,有助于加深老百姓对司法工作的理解,从而更好地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截止2014年5月,市中院共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40余次,参与人数达到5200余人次。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饶南丙指出,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是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今后,常德中院将在总结以往“公众开放日”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这项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邀请更广泛的群众参与,为司法事业的发展进步建言献策,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和亲民、敬民的审判理念,全面实现阳光司法,确保人民法院永葆人民性。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粟伟 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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