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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切实保障司法公正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11-04 12:02:12 【字体:

  2013年以来,市中级法院充分发挥“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示范作用,坚持以公开促公信、以公信促公正,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不断深化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公众对法院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进一步提高。该院的主要作法是:
  1、全面公开办案过程和结果。一是坚持庭审公开。坚持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所有证据在法庭上公开,判决一律公开宣告。今年1-10月,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案件15000余件,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庭审过程全部公开进行,其中当庭宣判8000余件,当庭宣判率54.34%。市中级法院共审理二审案件900余件,二审开庭率78.23%。二是深化执行公开。全面建成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将执行案件各阶段信息全部纳入查询范围,登录率达到100%,为当事人上网查询执行进展和执行结果等情况提供方便。积极公开财产处置程序,制定《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司法委托评估、拍卖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三是扩大文书公开。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坚持生效裁判文书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所有结案文书对内在数字法院审判管理系统中公开。今年1-10月,全市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在门户网站上网9000余份,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案件外,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75%以上。其中,市中级法院公布各类生效裁判文书900余份,上网率达到80%以上。四是落实听证公开。扩大信访听证范围,将辨法析理纳入听证程序,在通过听证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努力消除信访人误解,化解涉诉信访问题。今年1-10月,市中级法院申诉、申请再审听证案件公开听证率为68.9%,执行异议案件公开听证率为62.3%,对化解涉诉信访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五是完善陪审员制度。全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349名,市中级法院先后组织120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上级法院业务培训。今年1-10月,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82.8%。按照上级法院精神,全市法院力争年底将现有的349名人民陪审员增加到634名,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2、充分公开诉讼常识和程序。一是公开办案常识。为了让社会全面了解法院参加诉讼的基本常识和法院办案操作规程,今年8月,市中级法院在《常德日报》刊登专版,分十个专题向社会公布如何起诉、如何搜集和提交相关证据、诉讼费交纳标准、审理期限、司法救助等有关常识性规定和法院8个方面的办案操作规程,为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推进审务公开。在法院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公布法院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工作职能、管理制度、人员状况、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发布法院新闻让社会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动态,增进了解,加强监督。三是开展便民服务。在立案大厅提供《当事人诉讼指南》、《便民联系卡》等资料,让当事人掌握立案条件、审判流程和自己的权利义务等;设置电子显示屏刊登开庭公告,及时公开开庭信息;设立公共电子触摸屏,供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3、积极创新公开平台和方式。一是开展庭审网络直播。选择有影响的案件开展庭审网络直播4次,社会各界反响积极,跟帖比较踊跃。二是及时答复网络留言。在法院门户网站开通院长电子邮箱、网上留言板等栏目,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及时回复群众来信和留言。今年以来,院长电子邮箱、网上留言系统共收到邮件、留言600余件(条),均得到了及时回复和有效处理。三是开通官方微博。2011年9月,市中级法院率先在人民网开通官方微博,“常德中院”微博一直在人民网置顶推荐,评论、转发的博友越来越多。四是落实旁听制度。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院校学生、乡村干部旁听。截止10月,市中级法院已举行4场庭审观摩活动。此外,为配合“国际禁毒日”主题活动,于6月26日与市检察院共同组织人大代表、形象监督员旁听了一起吸毒人员故意杀人案。五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坚持以开放的态度接受媒体监督,赢得新闻媒体的理解和支持。今年已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次。六是认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零距离”接触法院,把审判活动依法向社会各界公开,让更多的百姓深入了解法院各项工作。今年已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4次。  

  (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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