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阳光”照亮澧水河畔
——临澧法院“阳光执行年”活动札记
讲公道,用公心,促公开,让司法阳光真正照亮千家万户;求公平,保公正,树公信,让规避法院执行的行为无处藏身,让最终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行工作充满“阳光”……这是临澧法院开展“阳光执行年”活动后带来的新景象。
“攻心”为上 发动宣传先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诉讼公开原则,建立健全公正、开放、透明、便民、文明的执行工作机制,确保法院执行权阳光下运行,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以加强执行公开为重点的“阳光执行年”活动。活动伊始,对内,临澧法院首先进行动员,在全院上下拉开宣传帷幕,让“阳光执行”这一活动在每个干警心中形成共识,引起共鸣,并成立专门的“阳光执行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挂帅进行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开展宣传、总结等日常工作。对外,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汇报联系,组织公安、司法、国土、城建、工商、银行、电视台等部门召开“阳光执行年活动”工作联系会议,进一步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宣传日、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阳光执行年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公民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阳光执行专项活动中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落实为主 各类举措并进
此次活动中,临澧法院除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阳光执行”10项举措(包括: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落实执行听证制度、推行执行裁判文书上网、实行重要执行行为告知制度、设立“阳光执行”局长电子信箱、规范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开展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监督、加强执行宣传工作等)外,另外结合实际提出了三项新举措以提升阳光执行力度。一是在辖区各乡镇设立执行工作联络站,充分发挥当地基层组织执行联络员的作用,让民众广泛参与执行工作。今年5月,临澧法院在全县18个乡镇挂牌设立了执行工作联络站,明确了18名知法明理、威望高的执行联络员,让其广泛参与执行工作,促进执行的公开度、透明度。5月至今,该院邀请执行联络员参与现场执行共30人次。二是聘请法官形象监督员参与监督执行,促进司法公开透明。今年以来,共聘请2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官形象监督员,邀请法官形象监督员现场执行20多次,执行效果明显,社会反响较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是执行时除主动授受人大、政协及舆论各界监督外,还自觉邀请并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重大案件的执行适时邀请检察人员现场监督执行。
正是因为有效落实了上述“阳光”举措,该院“阳光执行年”活动初步取得了丰硕成果:自今年5月以来,共执结各类案件190件,执结标的1600多万元。其中,司法拘留31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人,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8名,公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标的达600万元。
“执行难,强拆更难”成为众多政府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普遍疑惑。近期,为解答这个疑惑,临澧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阳光执行年”活动之际,精心挑选了一起申请强制拆迁案件,就地公开执行。2013年9月27日上午,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现场监督下,临澧法院开始依法对该县丁玲学校整体搬迁项目拆迁户王某的房屋实施司法强拆。当日,该院按照“阳光执行年”活动安排邀请了当地县纪委、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公证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形象监督员、执行联络员、基层群众代表、新闻媒体等各界近20名代表现场参与了执行活动,整个拆迁活动均毫无保留地置于阳光之下并顺利实施,社会反响良好。
永不言弃 阳光终将普照
临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省高级人民法院此次推出的“阳光执行年”活动,将有效化解长期困扰法院多年的执行难问题,我们法院将把这次活动不断推向深入,不容放弃。通过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实现执行案件信息和流程公开的常态化,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执行中的不作为、滥作为。该院将与工商局、公安局建立网上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年内还将与工商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实现互联网查询被执行人账户信息,与市交警部门联网查询被执行人机动车辆信息。这一司法网络查控机制的建立将有效解决被执行人财产难查、案件执结率低的问题。
公平、公开、正义,是人类永不落幕的主题,正如阳光一样,将永远普照大地。临澧法院“阳光执行”活动仍将继续……
(临澧县人民法院 李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