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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模式”下的双赢格局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09-06 11:27:54 【字体:

——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助理制度建设侧记  

  执行法官工作量大、压力重是近年来全国法院面临的普遍问题,其中执行法官大量精力耗费在日常琐碎事务中是主要原因之一。在案件逐渐增多的情况下,法官“包揽一切”的做法让他们精疲力尽,而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为了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从今年元月起,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探索执行法官和执行法官助理“1:1模式”,为一名执行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法官不再为琐碎事务耗费时间,法官助理也能在法官的带领下迅速成长为办案能手。

  法官助理充当执行法官的“私人文秘”。法官助理主要负责案件程序性、事务性的工作,包括收案、审查、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接待案件当事人来访、咨询及办理卷宗查询事宜,通知双方当事人协调、和解,办理委托、移送、评估等程序,草拟、校对和网上发布法律文书,整卷,进行电子归档等工作。

  执行法官兼任法官助理的“专职导师”。执行法官不仅要自己办案,还要教会法官助理如何办案。大到接待当事人、撰写执行文书、解决疑难问题,小到衣着仪态、言谈举止,执行法官都要给年轻的法官助理以指导,真正做到“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

  配套程序护驾执行工作的“双赢格局”。为确保“1:1模式”发挥应有的作用,执行局还设置了一整套严密而又符合执行规则的程序,如每组法官与助理轮流集中查询程序,助理草拟执行文书再交由法官审核程序,疑难案件实行多组法官和助理集中讨论程序等等。

  “1:1模式”下,法官当“红花”,法官助理当“绿叶”。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可以集中精力办案,大大提高了案件执行质量与效力,而通过执行法官手把手的“传、帮、带”,法官助理也获得快速成长的平台,形成了双赢的良好格局。

  (安乡县人民法院  王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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