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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检察院强化四举措提升检务公开水平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09-16 22:46:10 【字体:

  近年来,安乡县检察院秉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高效”的理念,创新检务公开形式,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初步形成了“阳光检察”的新格局,增强了检察执法的执行力、公信力和亲和力,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强化落“实”领导,提高认识,推进检务公开全面展开
  近年来,安乡县检察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高效”的思路,把检务公开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力求提高实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室,负责统一组织开展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检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种类,按照市县两级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务公开的要求,依法公开检察机关的职权、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等20多项检务公开内容,围绕在法律监督中如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开了检察机关实施监督工作的流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在检察院及社区、乡村、企业联系点开辟检务公开宣传栏,利用宣传周、宣传日等机会,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公布检务公开的内容。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网上举报、自动电话受理举报,开通检务公开的网址,供社会群众查阅、咨询。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了检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强化创“新”载体,拓宽领域,搭建检务公开多元平台
  通过实践,安乡县检察院认为要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必须坚持贴近乡村、贴近社区、贴近群众,拓展检务公开渠道与服务领域,保证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此,该院结合今年市县两级政法委《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的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开展了“两下移三贴近”活动,即工作力量下移,工作重心下移,贴近乡村,贴近社区,贴近群众,和检察廉政文化“六进入”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切实做到为辖区群众服务不流于形式。为做好司法四公开,该院投入资金3万余元,加大检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三栏三册一厅一专题,一台一员一屏幕”,办公楼前和联系点设立《检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栏》和《举报宣传栏》,印制《检务公开册》、《办事指南册》和《廉政文化册》,设立咨询台和专门接待员,配备电子触摸屏,方便来访群众查询。安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办案期限、流程等检务公开内容,切实做到为民、便民、利民。设立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切实保障律师的合法权利。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负责案件集中管理和分流以及律师和当事人的接待等工作,并建立了案件执法查询系统,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外,所有的案件诉讼过程和处理结果及终结文书,当事人都可通过安乡县检察院门户网站查询了解,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老百姓依法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难处,主动热情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深入企业开展涉法问题座谈,探索建立与企业联系制度,搭建为企业服务渠道,维护工人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企业健康发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印制宣传资料;深入乡村、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宣讲各项检察职能、案件受理范围等;设置意见箱,接收群众反映的社会上职务违法犯罪的线索和信息;定期宣传检察文化,法律知识,对群众进行反腐倡廉教育;设立反腐倡廉宣传员,定期进行培训,建立定期联系制度。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群众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了执法活动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促进了各项工作健康、顺利进展。
  三、强化找“准”重点,突出特色,实现检务公开还权于民
  该院在推进检务公开过程中采取点面结合,在依法公开检察机关的职责等一般性内容外,还围绕法律监督职能,突出公开检察机关对立案、不捕不诉、民事抗诉、刑事抗诉申诉、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等实施监督的工作流程;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实行自侦案件“一案三卡”制度,要求干警在执行公务时通报姓名、身份和执行检察活动的事由,告知对方法定的权利、义务以及对执法活动有异议时进行投诉的办法;充分利用办案工作区,对自侦案件讯问、询问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了办案安全;刑检部门每案都要向当事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卡》,确保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控申部门在受理后向检察院其它部门移交办理时,及时告知来信来访者所转交部门的职责及转交的原因,不受理时也明确地向来信来访者讲明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监所部门在监管场所内设立宣传栏,依法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民行部门面向社会建立联系点,发展联络员,设立维权热线电话,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安乡县检察院通过检务公开,让广大群众了解检察职权,举报犯罪线索,先后立案查处2件3人职务犯罪案件,为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提供了有效路径。
  四、强化建“实”机制,巩固成果,完善检务公开长效举措
  在推进和深化检务公开的过程中,安乡县检察院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公开承诺制度、申请公开制度、主动告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推行检务公开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特别是在强化内外部监督方面,该院深入开展了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加强对“三类案件”、“五种情况”的监督,同时组织人民监督员到看守所实地视察监督,观摩自侦案件庭审,在自侦案件发案单位进行跟踪回访,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公信度和满意率。在邀请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工作的基础上,主动向县人大汇报阶段性工作,并积极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该院还把新闻媒体作为检务公开的“窗口”,近两年来,在《检察日报》、《常德日报》、新华网、正义网等媒体共发表宣传稿件50余篇,扩大了该院检察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充分发挥该院网站和《安乡检察》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检察机关的工作与职能,反映工作动态,树立起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通过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营造了浓厚的检务公开工作氛围和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有力地推动了检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安乡县检察院通过检务公开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密切了检民关系,强化了监督制约,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队伍和业务建设,从而实现了检察工作新的发展。

  (戴述明 云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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