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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多措并举破解执行积案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09-16 22:57:50 【字体:

  今年来,汉寿县人民法院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阳光执行,创新执行举措,把清理执行积案作为破解“执行难”的突破口,共执结各类案件172件,执行标的额3388.33万元,其中化解执行积案22件,执行标的额234.2万元。
  一、创新机制,减少执行风险。针对执行中存在的执行效率不够高、执行方法不够新、执行措施不够硬、执行效果不够好等问题,改变过去立、审、执三环节脱钩的做法,加强立、审、执的协作配合,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执行矛盾,增强执行后劲,降低执行风险。规范执行行为,实行重大案件院长指导执行,普通案件分管院长参与执行制度;对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的案件均实行合议执行制,杜绝执行中的不规范行为。定期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对清理出来重点积案进行逐案分析、制定执行方案,严格落实“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和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实行重点、难点案件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和执行进度周排名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联手基层,构建协执网络。健全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积极争取乡镇基层组织的支持,在乡镇、村聘请协助执行员,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今年通过该网络查明被执行人下落17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51条。将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被执行人邻居作为线人,利用其熟悉被执行人社会关系、生活习惯,方便发现和就近查找被执行人行踪等特点,及时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最新动态。针对相当一部分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同村的情况,法院在执行这一类案件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作用,放权给村(居)委会,大力促进执行和解。今年借助该类方式执行案件3件。
  三、穷尽手段,打击执行老赖。优化查封、冻结、拍卖等常规执行手段,用好用够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果断采取搜查、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行动中,执行干警放弃公休节假日休息,足迹遍布全县,且远赴湖北、贵州、广西等省,查找被执行人和财产线索,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措施20人次,冻结、扣划存款35次,查封房屋5幢,扣押车辆3台,采取司法拘留措施4人。将涉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的李某某、符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使一大批案件得以执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常德财鑫投资担保公司与符某等人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符某拒不履行且不如实申报财产被法院司法拘留后仍不履行,在查明其涉嫌隐藏、转移巨额财产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四、借助支持,形成执行合力。采取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申请人跟班执行、人民陪审员协同执行、适时向申请人通报执行工作进度等措施,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化解执行工作矛盾。申请人胡勇忠身体残疾,行动不便,该院于春节前后派出干警多次到其家中走访,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并邀请其弟胡胜忠多次跟班执行,赢得了其家人的理解。汉寿县成城商业开发公司与黄某租赁合同纠纷案,黄某在租赁期满后拒不交付房屋,法院判决黄某将房屋返还给公司。黄某系回族,多次发动不明真相的回民阻碍执行,企图挑起民族矛盾。法院与当地回族人大代表和村支两委进行沟通,通报案件执行情况,并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案件的执行,使一起僵持三年、可能引发民族矛盾的案件得到顺利执结。借助媒体平台发布被执行人信息和限制高消费令,鼓励群众举报,形成强力执行的威慑态势。今年通过群众举报,执行案件2件,执行标的额10.57万元。
  五、利用平台,整治执结难案。3月份以来,利用县委法治汉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执行难”专项整治行动的平台,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执行积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整治超执行期限一年以上、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等7类案件。5月22日,召开了全县“执行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明确相关单位的协助配合责任,将执行情况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内容,构建了“法院主导、各界配合、多方参与”的大执行格局,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初步形成,各乡镇、县直单位积极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法院执行有了“绿色通道”,执行成本降低,执行效率提高。如王某执行回转案历时8年,王某多次到省、市上访,在县委政法委的协调和房管部门的配合下,案件得到了结。

  (汉寿县人民法院  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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