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人大为法院涉特殊主体执行撑腰
今年,为支持法院解决涉特殊主体“执行难”问题,津市市人大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出台执行工作审议意见以及召开专项督办会等方式,打出了一系列“连环动作”,向9个特殊主体发出了督办通知书,涉及执行标的70万元,为解决法院涉特殊主体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是建立涉特殊主体执行备案督办机制。法院对近年来未执结的涉特殊主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务员、基层单位组织等)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分类报送津市市人大、政府、政协及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采取人大集中交办督办与系统部门督办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组织作用,督促特殊主体对象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
二是建立涉特殊主体单位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主要是实行“三挂钩”。对于在督办期限内没有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由津市市人大出面向津市市委提出建议,并督促政府把涉特殊主体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与单位创建满意政府工作挂钩,与法治津市建设工作挂钩,与政治荣誉授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涉特殊主体被申请执行人,或者政府明知有关单位没有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而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功受奖的,人大常委会将启动专题询问、质询程序进行问责。
三是建立特殊主体对象救助保障机制。津市市人大出面,要求政府坚决落实《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津市市财政每年保障不低于30万元的司法救助专项基金,采取困难对象申报、审委会集体研究、财政审批的办法,确保司法救助基金专款专用。
(津市市人民法院 杨孟安 姜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