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法院“十晒”多维公开立体推进司法工作
石门县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执行活动中,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的同时,创新司法公开机制,扩大司法公开范围,采取“十晒”措施多维推进,立体公开司法工作。2012年,该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一是建立阵地晒制度。建立“法院之窗”、“立案橱窗”,在立案大厅和大门口安装电子显示屏等司法公开阵地,将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有关规定、重大司法政策和重要制度进行公开,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政策规定和制度的知晓率。将队伍建设、政务管理、审判管理等具有该院特色的规范化制度体系进行汇编,印发小册子,在内网网站发布,把制度晒出来,提高干警对制度的知晓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事、管人、管案、管院”的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了法院规范化建设。
二是设立专栏晒信息。该院依托中国法院网,建立了石门法院门户网站和内网网站。在内、外网站均建立司法为民和司法公开专栏,分设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等子栏目,把所有应当公开的各项司法信息全部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了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该院在网站公布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职能、重要工作会议、工作报告、重要活动部署、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重要司法调研成果等司法信息3200多条。通过“网上”与“网下”依法双向晒司法办案各个环节的信息,以晒信息促透明。
三是案件听审晒评议。近五年来,该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2105人次旁听、评议了93起案件的庭审。每次听审案件时,都由该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征求意见表》,充分征求代表、委员对法院庭审的意见和建议。庭审结束后,该院的主管领导组织审理案件合议庭成员与代表、委员召开圆桌会议,接受代表、委员点评,主动请他们“挑刺”。共收到意见、建议130余条,并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提升该院庭审、裁判水平,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
四是文书上网晒案件。该院长期坚持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开制度,不断加大对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力度,出台了《裁判文书上互联网管理考核办法》,对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进行量化考核。要求各庭、局、队每月将裁判文书,由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院长签发,归口到办公室统一上网,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上网的,做到应上网尽上网。实行一个季度公布一次上网进度,进度慢的通报批评,并按岗位目标考核扣分,进度快的通报表扬,共上网裁判文书3560份,上网率85%以上。
五是政务公开晒事务。该院对国家关于法院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省、市、县有关领导机关关于法院工作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该院发展的工作规划,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人民法院诉讼费交纳办法》收费标准,涉及该院重大案件的审判和重大新闻信息等,按规定在相关阵地进行系统性的全程公开,正面应对查询和监督,以晒事务促公平。
六是案后回访晒行为。从2008年开始,该院每年邀请全县人大代表在各自选区对所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进行一次回访。主要围绕在诉讼过程中法官是否有违规收费,是否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释明或有关法律解释,是否办金钱案、人情案和关系案等行为,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是否满意等情况进行调查走访。该院连续5年邀请全县人大代表对所审结和执结的刑事、行政、民商事和执行案件7500件近15000名当事人进行走访,将收集的150多条意见、建议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办理,对有反映的75件案件进行了复查,并区分情况进行了处理。有3件案件进行了再审,有两名干警受到责令上门赔礼道歉、退款退物和通报批评等处理。
七是判后答疑晒争议。该院在案件作出裁判后,针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就裁判提出的疑问和异议,要求案件的承办人员坚持合法、合理和文明的原则,运用辩证逻辑、价值判断、利益衡量和情绪疏导等方法,深入浅出地向当事人做出解释,帮助当事人全面、正确理解法院裁判。作出裁判的业务庭为判后答疑责任部门,案件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当事人对承办人答疑不满意时,由审判长或庭长负责答疑。如不能认真履行判后答疑职责,不能给当事人以适当的判后答疑而造成越级上访或缠访的,对直接责任人员除按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处理外,还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近三年来,该院先后给22名心存疑虑的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答疑。
八是庭审录播晒审判。从2010年开始,该院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进行庭审电视录播。庭审录播将审判活动的全过程转换成电视画面,通过县电视台制作成法治节目进行播放,把人民群众不熟悉、充满神秘感的庭审过程展现出来,更直接、更生动地反映庭审现场的真实面貌,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司法审判活动,实现了“看得见的公正”。为了保证庭审录播工作长期坚持下去,该院党组明确由分管司法公开工作的院领导亲自抓,办公室负责具体抓,并制定了相关方案,确保了庭审录播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年录播1到2期,共录播了6期庭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九是司法宣传晒成效。该院在石门晚报设立“司法公开”栏目,在石门电视台设立“法治石门”专栏,对在开展司法公开活动中取得的成效进行跟踪报道,让民众了解、支持、监督法院工作。注重加强与《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该院在审判、执行和审务管理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先进典型、先进人物事迹进行深度报道。针对社会关注的焦点案件,如农民工维权案件、打击非法捕杀珍贵野生动物案件、房地产开发和买卖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社会问题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大众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报道。该院每年都有670多篇司法宣传稿件被各级媒体采用,仅去年就取得县级以上集体荣誉20项,35人次受到县级以上机关表彰。
十是网络直播晒评价。该院把庭审网络图文直播纳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每年选择五起左右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网络图文直播,使网络图文直播庭审成为工作常态。在网络直播的前一个星期,该院就通过网络发布公告,邀请广大网友参与庭审网络直播的互动交流,给庭审活动提出评判意见和建议。每次的网络直播都有50多名网友参与互动留言,均对该院能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公开庭审活动给予很高评价。
(石门县人民法院 谭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