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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法院“五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05-31 14:59:16 【字体:

  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原则是促进司法公正、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安乡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阳光司法”,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从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到法院管理和工作举措,多层次、全方位的对外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全面提升法院公信力。

  一是立案公开。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置立案流程图,放置便民服务手册,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和程序、诉讼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律文书样式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并配备导诉员指导当事人诉讼。

  二是庭审公开。依法公告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信息,凡是应该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均允许公众进入法庭旁听庭审,对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判,并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公开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保障当事人的申请回避权和辩护权等权利。公开质证,提高证人、鉴定人员的出庭比率,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全面促进庭审公开化。

  三是执行公开。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执行风险、办案流程、执行措施以及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的选择过程和结果。及时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及时登录案件信息,为当事人查询执行案件提供方便。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的,及时将有关裁定送达当事人。对重大执行事项以及执行异议案件实行公开听证,邀请执行监督员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

  四是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文书说理公开,充分表达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证据采信理由、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的论理和解释过程。创新裁判文书公开载体,将生效法律文书录入政务、审务公开查询系统和门户发布,方便当事人和公众查询,使人民群众能够通过查看裁判文书知悉案情。

  五是审务公开。该院通过公示栏、门户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法院的基本情况、业务职能、管理制度和大案要案等信息。诉讼档案公开查询,定期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增强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悉度和透明度。

  (安乡县人民法院  贾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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