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法院:“五个关注”妥善审理“涉农”案件
近年来,安乡县人民法院针对该院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地处农村,且受理案件中80%当事人系农民的特点,要求基层法官在工作中把握好“五个关注”,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为辖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关注民风民俗。要求法官善于了解当地约定俗成的民俗习惯,在办案过程中尊重和运用善良民俗,力求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
二、关注真实诉求。把好案件立案关,通过交流了解原告起诉的真正目的,对可通过诉前调解等方式化解的纠纷暂缓立案,避免习惯通过基层组织调处纠纷的另一方当事人产生反感,影响矛盾的化解。
三、关注举证能力。针对一般农村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部分代理人专业程度低的现状,从受理立案开始就注重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加大依职权查证力度,必要时可对举证责任分配进行适当调整。
四、关注交流方式。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以群众认同、接受的方式倾听诉求、查清事实、诠释法理。对于表达观点不充分的,应通过发问方式查证、引导。
五、关注情绪变化。对于败诉当事人在庭审中多次强调的理由,庭审时、审判结束后要详细分析促使其服判息诉,避免引起上访信访。
(安乡县人民法院 黄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