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再婚后生矛盾 法官调解和平分手
近日,安乡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八旬再婚老人离婚案。经过承办法官的一番努力,两位老人终于和平分手。
年近八旬的王某系退休人员。2009年,因老伴去世,王某为了找个人照顾自己,通过安乡县某中介所介绍认识了比王某小26岁的李某,并由其照顾王某的饮食起居。一年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四年多两人相处融洽。
2015年,李某无意间发现了王某的遗书,王某将房屋分给子女,没有给自己留份额。李某认为王某此举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王某的长女一直没有接纳李某,乘王某与李某两人闹矛盾的时候,将李某的物件翻乱后留下纸条“李某不走,有人死”。王某长女的这一举动加剧了原、被告之间的夫妻矛盾。王某起诉至法院,后撤诉。李某认为王某到法院起诉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认为感情已彻底破裂,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身体残疾要求补偿。
被告王某表示不同意离婚。他认为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相处融洽,导致感情出现裂痕的主因是双方亲友的干预,且自己长女的威胁给李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而李某也是受亲友的影响而坚持要求离婚,王某希望能与李某和好如初。听了王某的一番话,李某仍坚持要离婚,她认为自己无法在这个家里呆下去了。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纪较大,且亲友较多,便以二老的夫妻感情为切入点,对王某、李某的子女及亲友进行悉心劝导,双方亲友表示尊重两位老人的意愿。亲友的工作做通后,法官便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的调解。经过法官对双方的心理及情感疏导、辨法析理,两位老人的对立情绪逐步化解。最终,两位老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和平分手,王某自愿补偿李某现金3万元。
至此,一起再婚老人的离婚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安乡县人民法院 张代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