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发出“执行难”专项整治动员令
5月22日,汉寿县召开“执行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汉寿县“执行难”专项整治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毅翔,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罗永锋出席会议。
今年,汉寿县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任务是: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全部执行,执行积案执结率达到80%以上;新收案件执结率达到90%以上,防止新的积案发生;依法严肃处理暴力抗法案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制观念和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得到有效遏制,执行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执行信访逐步减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治理的重点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未能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因暴力抗法尚未得到处理的案件等。
刘毅翔指出,“执行难”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是促进社会稳定、维护法律权威、深化法治建设的需要,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仅靠法院尤显势单力薄,必须整合力量,进一步强化举措,优化环境,硬化责任,形成联合执行的强大动力。要强化领导,落实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汉寿县委法治办 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