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法院:科学规范审判管理
为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安乡县人民法院修订了21项审判管理制度,以科学规范的管理保证审判质量、促进效率提高、确保司法公正。
一是大力推进审限内结案率的落实工作。该院审管办要求业务庭室切实加强自身审判管理,认真总结收结案规律,科学调配审判力量,合理组织安排各项工作。在受理案件相对较少的时段、月份,统筹安排调研、会议、培训等工作;在受理案件相对集中的时段、月份,收拢“拳头”,集中精力全力办案。在相关业务庭以及合议庭之间,根据各自收结案情况适时采取“削峰填谷”的案件分流措施,避免忙闲不均,切实调动起第一线审判人员践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主观能动性。
二是大力推进法律文书样式的参照适用工作。法律文书质量直接影响案件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形象和权威。为了不断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制作了统一的文书格式,不仅基本样式要参照适用,技术规范也要参照适用。改变以往简单罗列证据,不作归纳、思考、深入分析的做法。
三是用鲜明的奖惩机制促进矛盾化解工作。根据《院精细化考评办法》,对那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或者努力做好工作但未化解成功的法官在考核上予以奖励、加分;对于在审理时没有做工作,而是审委会、上级法院要求做化解工作或上级法院自行做工作且矛盾化解成功的,对承办人员予以减分。
四是以审判管理为抓手加强廉政建设。科学的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加强廉政建设、爱护法院干部、切实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关键环节。该院树立严管就是厚爱,严管就是爱护、关心的思想,坚持案件合议时必须报告有无请托事项的工作措施,分管领导、庭室负责人、廉政监察员也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多睁一只眼,多问一句话,不断强化廉政监督意识和监督责任,促使工作对象廉洁公正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好监督管理作用。
(安乡县人民法院 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