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澧县检察院推行“阳光检务”工作纪实
2012年4月份以来,澧县检察院电子宣传显示屏在全县32个乡镇亮相,该院将检察工作主题、检察机关职权、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联络方式等在电子宣传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引来不少群众驻足观看。
此前,由于该院没有在乡镇设立派出机构,导致基层人民群众不能全面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责职能和工作情况,不利于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和接受监督。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决定在全县各个乡镇设立电子显示宣传平台,并做到至少每月更新一次内容。
这只是澧县检察院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工作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该院紧扣“阳光检务”主题,让“要我公开”变为“我要公开”,使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对检察机关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马路到网路
传统的举报宣传活动,就是在马路边摆几张桌子,给过往的群众发放一些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这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仅限于一时一地,影响力非常有限。对此,澧县检察院着力推动“检务公开”工作“由马路到网路”的重心转移,除在街心花园设立咨询点或发放纸质宣传品以外,还积极开拓检务公开新渠道。
一是充分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该院专门配备了信息技术员,将需公开的检务工作和检察信息及时上传至院内网和外网,及时更新检察工作最新动态,使群众能够直接从互联网了解、监督最新的检察工作情况。此外,该院在办公楼大厅专门设立了电子触摸屏,与门户网联通,轻点触摸屏,就可以直接进入澧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极大地方便来院办事的人民群众,实现了检民互动。
二是探索建立网上监督平台。去年5月份以来,该院以门户网站为依托,建立以检务公开系统、案件查询系统为核心内容的执法办案网上监督平台,其中“检务公开”由单位概况、检察职能、领导班子、机构设置、人民监督员、工作报告6个内容组成;“案件查询”除涉及国家安全、重大涉稳、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已立案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控告申诉检察案件,以及该院办理的其他案件一律按要求公开,对每一案件,该院都公开了序号、案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案由、受案日期、检察各诉讼环节信息、强制措施及变更情况、案件处理结果等内容。开通之后,该院及时根据办案情况进行更新,共更新信息100余次,接受公众查询300余次,使网上监督平台真正成为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的平台。
上访变下访
群众涉检上访,大多是由于信息不灵,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不太清楚。为此,澧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推行院领导坐班接访和部门联合接访,做到涉检信访案件不回避、不拖延、不推诿,实现了赴省进京“零上访”的工作目标。
针对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知晓率不高的现状,该院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全员下访周”和“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月”活动,全院干警分别下到全县32个乡镇和有关社区、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对面地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公开检察职能和工作进展,了解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与普通群众“零距离”接触,使法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
送出去与请进来
去年以来,澧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给该县检察院打电话,称该院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刊》形式简洁明了,内容充实可信。
澧县检察院为适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阳光检务”的要求,于去年5月中旬编发了一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刊》,寄发给全县585位人大代表。专刊内容一改以往阶段性工作小结的简单模式,将工作情况汇报、工作安排和部署、典型案例、开展的主要活动纳入简报内容,尽量把主要工作充分、全面地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晓,充分满足了其监督权、知情权。
此外,该院先后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同志视察工作,全面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并对收到意见和建议一一落实和处理。人大会议期间,全体院领导和中层骨干深入各代表团,了解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看法,及时回答人大代表关注和关心的问题,得到了代表们的充分肯定。去年5月,该院还结合澧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2012年启动仪式,邀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法各家班子成员到该院视察,专题汇报工作情况。
“送出去”、“请进来”,澧县检察院不断改进检务公开方式,把主动汇报工作作为检务公开的推进器,既拓宽了接受监督的渠道,又充分保证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澧县人民检察院 皮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