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公安局举办“一法两规定”培训班
4月3日,汉寿县公安局举办了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学习培训班,切实提高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能力。培训班由政委邹冰剑主持,局领导、各所队室负责人及办案民警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鹏飞从证据、程序、时效、权限等角度讲解了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内容;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邹利斌、副大队长周劲松结合修订前后的异同,分别对修订后两个《程序规定》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讲解,重点讲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侦查管辖、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证据、强制措施、撤案、侦查、执行处罚、特别程序等内容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条件和程序、涉案财物的管理、行政强制执行,并就规范制作新版法律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现场解答。
邹冰剑围绕两个新《程序规定》的执行,要求各办案部门要组织民警进一步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和两个新《程序规定》,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转变执法理念和侦查办案方式,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制部门要发挥指导推进作用,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全局民警尽快适应新《程序规定》要求;各所队要增强执行力,对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力争取得实效。
(汉寿县公安局 朱妍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