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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深入推进审判流程管理体系建设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2-12-19 09:19:22 【字体:

  2012年,津市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政治建院、制度治院、公信立院、文化兴院”十六字治院理念,创新审判管理举措,加大审判管理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将审判管理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审判质量、审判效率、效果三大职能为核心,全面注重加强审判质效的监控,将绩效指标管理与岗位目标管理相结合,注重审判绩效的运用,多措并举强化审判管理工作,从组织保障、措施保障、司法能力保障三方面狠抓落实,切实有效地规范、保障和促进审判工作。通过审判管理体系和机制的初步运行,各项指标稳步提升。

  一、单列机构,明确职责。

  审判管理办公室专司审判流程、案件质量、司法绩效管理工作,将涉诉信访、再审案件审理等工作调整到其他部门,进一步理顺职责职能,增强其权威性和超脱性。同时,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坚持优先配齐配强审管办力量,抽调了4名业务能力较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审管办日常工作,建立兼职质评员队伍,从各业务庭局选聘5名业务骨干担任院质评员。

  二、制定规范,探索创新。

  2012年,该院根据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在往年规定的各项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工作实际的审判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今年新制定了《关于对再执行案件实行规范化管理的若干规定》、《审判管理(执法监管)考评细则》、《2012年度司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司法公正典型示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结合院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考核方法与目标,切实将考核任务分解到各庭室,逐月落实。此外,审管办在年初整理了一整套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模板,规范笔录制作。继续实行评查通报制度。对各业务庭局办理的各类案件,每月进行评查,司法绩效每月进行考核,制作审判工作质效通报,及时反馈司法绩效及案件质量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加强分析,指导审判。

  根据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转变理念,变被动为主动,着重加强审判运行态势的分析,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为院领导当好参谋,专心服务于审判工作,做好“管理”。一是加强司法绩效指标的分析与运用。审管办在月通报的基础上,每季度根据全院司法统计数据及各单位质效指标排名情况,制作收结案件比例矩形图、全院绩效指标折线对照表,确定优势指标、薄弱指标,在全院开展消赤增效活动,适时召开司法绩效重点讲评会,并要求各庭室针对各项指标逐一分析,深挖原因,区别情况提出措施和调控建议,从而及时明确努力的方向,增强审判管理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二是确定联络人负责机制。审管办将全院7个业务庭室分别明确了联络人,由联络人对负责的业务庭室及时进行指导,实现审判管理与各业务庭的无缝对接。根据审判管理的运行情况,联系人及时与庭室负责人沟通,做到全员参与,人人有责,有效地促进该院司法水平的提升。三是加强与兄弟法院的横向对比。根据市中级法院司法绩效指标情况的通报,审管办进行认真比较、研究,对比各兄弟法院的绩效指标情况,找出差距,及时总结经验,保优势补短板。

  四、侧重微观,协调互动。

  2012年,该院审管办以重质量提高,轻分数考核为指导思想,不断完善案件整改机制。一是在日常评查中,始终坚持认真评查,严格把关,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复议结果集体决定的原则;二是从注重程序评查向实体、程序、文书、卷宗多方面并重转变;三是以案卷评查整改为主、分数考核为辅的方式提高承办人的整改积极性。同时,注重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领会上级精神,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主动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工作,了解情况;学习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准确找准差距和不足,形成良好的工作互动。

  五、与时俱进,推进公开

  (一)适用新审判流程管理系统。2012年,根据上级法院要求,该院启用了数字法院(新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为用好该新系统,该院专门组织了为期4天的新流程系统应用培训,并明确专人负责,对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技术部门、各业务庭室进行沟通。7月1日新系统正式运行后,由管办定期对立案庭、各业务庭局的运行情况予以督查、指导。

  (二)建立不宜上网文书审批制度。2012年,该院审管办转变工作方式,变以往的上网文书审批为不宜上网裁判文书审批,狠抓上网率。统一不宜上网文书审批格式,规范审批程序,实行承办人申报,庭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院领导和审判办主任审批原则,严格控制不上网文书数量。

  (三)加强审委会服务,落实检察长列席制度。审管办积极主动做好会场布置、会前资料准备、联系等日常工作,确定开会时间、会议内容,准确做好会议记录,严守保密规定。全年共组织召开审委会11次,讨论案件和事项45件,其中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办法》的规定,邀请检查长列席会议二次,组织召开二审发改案件评析一次。

  (四)积极开展“两评查”工作。“两评查”工作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加强法院系统的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和法院公信力所做的重大部署。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两评查”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保障“两评查”工作的落实。一是组织自评自查。审管办建立评查台帐,各业务庭室采取自评、互评、交叉评查的形式进行评查,相互学习,不断提高;二是接受代表监督。2012年,共组织5场人大代表旁听案件,89名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庭审后,人大代表分别对庭审中审判人员的着装、用语及庭审驾驭能力作点评,并提出相关建议,进一步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三是开展法庭学法活动。2012年8月17日,该院承办了常德市“三长两员”法庭学法活动,200余名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旁听了案件庭审,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 认真落实司法救助。自设立司法救助资金以来,该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救助政策,积极探索、加快完善司法救助基金管理机制。审管办对各业务庭室申报案件进行初审,对不符合司法救助情形的予以驳回,对符合司法救助情形的提请院审委会讨论。今年以来,共先后召开三次审委会讨论司法救助事项,累计给23个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65500元,彰显了司法文明和人文关怀。

  (津市市人民法院  邓长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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