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谱创新曲 司法行政奏和谐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佳的消毒液”。2012年,津市司法局自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以来,紧抓“阳光司法”这一活动主题,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认真落实活动方案。在公开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推公开,为该市的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夯实了重要基础。
一、促公开,以法律服务群众为宗旨画好亲民图
1.提质改善,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年初,津市司法局围绕队伍建设的实际,在机关干警内部实行了竞争上岗机制。通过此举,法援中心在原有两名办公人员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名专项人员来规范窗口管理工作。作为法律服务部门,该中心敢于呈现“亮剑”精神,即采取了亮身份、亮内容、亮流程的工作标准。在法援办公室两侧墙面分别挂起了“津市市法援中心法律援助工作指南”和“热线答询服务你我帮困解难服务大家”的宣传展报。同时,在大厅的公示栏中,机关干警公开了职责等个人信息,明确了服务准则,树立了服务承诺。在阳光下曝晒全程服务,彰显敢于接受社会监督的勇气和力求打造一流为民服务窗口的决心。
2.强化管理,夯实服务队伍长堤。今年以来,津市司法局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会议。着重就法律工作者服务企业情况,以及如何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探讨。会议期间,经司法局主持,由执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体协商,共同拟定了一份切合津市实情的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自律协定,为规范法律工作者合情合理、和谐化解此类纠纷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为了切实提高法律工作者的办案质量,为贫弱群体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还组织制作了一份劳动争议案件情况报备表,较好地维护了津市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3.注重拓展,构筑多面援助体系。下半年,津市司法局积极落实省司法厅、常德市司法局相关文件要求,相继与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市公安局分别挂牌成立了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两站”的成立,对进一步加强津市市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及网络建设,扩展法律援助工作服务领域,完善社会矛盾解决机制都有着积极意义。同时,配合此前协同津市妇联、津市残联、津市人武部、津市总工会等单位建立起来的针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一个秉承践行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范围辐射津市各领域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正逐步成型。
二、促公开,以调处民间纠纷为基石铺好便民桥
1.突出重点,紧抓调解队伍素质。把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作为日常工作重点紧抓落实。一是健全和完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并积极探索调解组织进驻多领域的可行性。二是注重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今年,通过组织基司、法宣等相关业务股室,并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全市各乡镇、街道,分批次逐一对各村居、社区调委会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了对人民调解队伍的监督管理。3月份,有群众投诉某镇调解员冒用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签名一事,该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分管纪检监察的副局长、执法监督室主任及相关股室负责人,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在对该投诉彻查后,市司法局对该所涉案当事人作出了予以辞退处理的决定,并对司法所的负责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
2.严格制度,着力调解程序建设。首先严格按照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在受理纠纷时及时做好登记,客观公正去调查、合法真实来取证,以便纠纷性质清晰明了。其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调解。合情合理、公正公平,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再是认真填写格式统一的纠纷调解文书。真实客观地做好纠纷调解中的文书记录,制作规范的纠纷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保证纠纷调解协议书从内容到形式、从过程到结果都合理合法,提高纠纷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3.集思广益,编印便捷调解书籍。集思广益,由分管领导参与,基司股具体组织实施,编印出台了《人民调解员巧解矛盾纠纷口袋书》。此书共分“有章有法”、“有问有答”、“有理有据”三个章节,内容含盖了巧妙化解矛盾纠纷三十法、各种典型案例,以及相关法律条文节选等方面的知识,具有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特点,是一本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的必备工具书,为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提供了规范性参考。
三、促公开,以安帮矫正管理为手段建好育民路
1.切入细节,落实矫正对象监管。在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方式上首开先河。一是落实审前调查制度。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的案件,秉承维护法律尊严,对当事人负责的原则,按照合法程序,严格进行审前调查,并出具审前调查意见书,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二是落实交接程序制度。对新入矫对象,严把程序关。按照“材料接收—本人谈话—现场宣告—列入矫正”的规范化接收程序,做到人档合一。三是落实分类监管制度。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和种类、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情况,分为宽管、普管、严管三个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四是落实月考核制度。根据矫正对象法制学习、公益劳动、思想汇报、定期报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其结果与分类管理挂钩,实施动态监管。
2. 抓好教育,明确矫正对象奖惩。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严格奖惩制度。对不服从监管的社矫人员保持高压态势。今年6月,李家铺乡一名矫正对象李某(被判处缓刑)因不服从司法所的管理,几次通知学习不到场,还新犯吸毒恶习。该乡司法所将李某的情况反映到司法局后,社区矫正股与公安局、检察院通过集体评议,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法院组织合议庭听证,撤销了李某缓刑对其进行收监处理。
3.积极探索,唱响矫正“津市模式”。作为湖南省首批试点县市,津市司法局将帮教矫正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体系中。探索出了符合津市实情的社区矫正十二字工作法,即“无缝接茬,无漏监督,无畏管理,无私帮扶”。创造性地制定出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等制度。津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因此得到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常德市委政法委以及常德市司法局的高度肯定,并被业内誉为社区矫正的“津市模式”。
四、促公开,以普法宣传教育为名片亮好暖民灯
1.全民动员,用心成立学法机制。自《关于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津市各级、各部门掀起了会前学法的热潮。市委中心组带头,市委常委会从今年年初开始利用会前半小时开展法制讲座。其内容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关切民生的热点问题以及与市委、市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政策为主。通过此举,有效增强了津市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综合能力,极大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依法办事、为民服务的水平全面提升。
2.借助阵地,精心建立法治广场。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于今年上半年在江南明珠广场上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广场利用江南明珠广场的原有基础设施,通过注入通俗易懂的法治元素,使该广场成为法制教育的新平台。法治广场的打造,使群众在健身、休憩之余,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对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促进法治文化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传播,积极助推“法治津市”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3.创新思维,全心树立普法大旗。今年,津市司法局在法制宣传形式上进行创新,全力推开“阳光司法”。一是在深入全市规模企业进行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的具体情况,以普法公益广告、普法动漫和专题讲座为途径,免费赠送“法律进企业”的光碟,受到了广大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普遍欢迎。二是与专业文艺部门合作,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编写成快板、三句半等琅琅上口且独具地方特色的文艺形式,制成光碟下发到各乡镇、街道。三是与津市电视台积极协商、合作,分别录制了《王司法的故事》、《法援立案记》、《社区矫正往事》这三部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特色的电视情景剧。该系列情景剧通过津市人讲津市话演津市事,对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
(津市司法局 周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