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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转变一创新”推进“阳光司法”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2-10-18 09:37:29 【字体:

  今年来,津市市人民法院在“阳光司法”中坚持“两个转变、一个创新”,将司法公开的红头文件转变为生动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转变认识。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不仅法律要求公开的予以公开,当事人的合理要求也予以公开。在“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中,一把手多次参与汇报会汇报工作;开展“三长两员”法庭学法和庭审旁听活动,组织政府部门、执法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200余人、人大代表80余人观摩庭审,听取意见。首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一起再审案件,接受监督。从村官、公务员、个体从业者中选任陪审员,优化陪审员队伍,提高案件陪审率,基本做到普通程序均有陪审员参加。主动向《常德日报》、《常德晚报》、《津市手机报》投稿,与市电视台保持密切联系,加大审判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今年在《人民法院报》发表1篇长篇通讯,《常德日报》发表1篇院长署名文章、3篇工作通讯,及时推介了工作经验。

  二是转变方式。变单一形式公开为全方位公开。不仅运用传统方式公开,还开辟多条公开渠道。除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之外,还开通庭审网络直播,搭建网民监督互动平台,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彻底打消社会公众对公正审判的疑虑。选择一批典型案件,法官走出审判庭,走进村居社区,进行巡回审判、集中宣判。成立宣传工作小组,深入街道、乡镇、社区,走村入户,宣传法律,答疑解惑。

  三是创新载体。近期,印发布告1000份,分发到各乡镇、街道及嘉山工业园区,将刑事罪犯的审判执行情况公之于众,争取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参与《法治常德典型案例》收集编纂工作,报送典型案例8个。办好“一刊一报”,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主要领导寄送一份《工作汇报专刊》,每年印发一份反映年度工作的《津市法院工作年报》,是常德法院系统率先编印《年报》的基层法院。

  (津市市人民法院  姜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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