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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台笔记本的爱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8-10 10:15:08 【字体:

  7月18日,高某在陬市镇一电脑超市盗走一台笔记本电脑奖励已经考上大学的儿子;8月5日,陬市派出所全体民警和工作人员捐款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专程送到高某的儿子手里,两台笔记本电脑,诠释了不同的爱。

  7月18日,桃源县陬市镇某电脑专卖店一台笔记本电脑被盗,7月31日,案件告破,嫌疑人高某落网,被盗笔记本电脑被追回,可是,圆满地履行了自己工作职责陬市派出所民警心情却很沉重。

  原来,办案民警了解到,高某因儿子考上了大学,想给儿子买一台笔记本电脑表示鼓励。他多次来到陬市镇某电脑专卖店询价,每次都因为囊中羞涩只能看看,7月18日这天,他竟然趁店员与其他客人交谈之时,将一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盗走。

  将电脑盗走后,高某并不好过,他交代说:好几个晚上“睡不着”,经常醒来“吓得一身冷汗”,更是“不知道哪天警察带走我”。更令他担心的是:考上大学的儿子会不会因为父亲在外面偷了东西,看不起自己。他坦白:“我答应过我儿子,只要他考上大学,就给他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他自己又没有能力兑现诺言。

  派出所教导员周四军前往高某家中进行实地调查,证实高某所言属实,夫妻两人务农收入微薄,身体都不好,送儿子上学几乎已经掏光了他的家底。

  8月3日,派出所针对这起特殊的盗窃案进行了讨论,“这起案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把一个从来没有前科的人送进牢笼,这是一个农村贫困父亲的无奈。”陬市所所长陈富清在所务会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如果办一起案件,却将一个家庭毁了,这不是我们的目的”。他建议大家为高某一家捐款,得到了陬市派出所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响应,在所长的倡议下和带领下,8月4日,派出所为高某家中共捐款4000多元,考虑到高某家中的实际情况,在捐款还是捐赠笔记本电脑的抉择上,陬市所教导员周四军根据高某儿子自己的意愿,将捐款购买了一台价值4800多元的笔记本电脑。

  8月5日,教导员周四军、民警雷亚丽代表陬市派出所来到高某家中,并将这台寄托着大家关心的电脑亲手交到高某儿子手中。

  7月18日到8月5日,短短十多天的时间,两台不同的笔记本电脑都以“爱”的名义走进这个贫困的家庭。如果说,第一台笔记本是嫌疑人高某糊涂又心酸的父爱,那么,第二台笔记本电脑应该能带给这个家庭慰藉和暖心的关爱。

(桃源县公安局  卓湘伊  涂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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