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三项举措创建金融安全示范区
今年来,津市市人民法院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着力服务工作大局,积极参与金融秩序整治工作,加大力度规范金融秩序,努力优化融资环境,为创建金融安全示范区服好务履好责。
一是抓好审执护权益。加大金融案件审执力度,开辟立审执绿色通道,对涉及金融合同、担保贷款、信用卡使用等纠纷的案件一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着力畅通立案渠道,通过网上审核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协助指导立案等方式方法提高涉案单位的立案效率。着力提高审判效率,案件移送至业务庭后快速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压缩审判期限,并交由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主审,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对案件层层把关。着力强化执行效果,加强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联系汇报,充分运用执行威慑机制做好贷款清收工作。该院现已审结涉商业银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民商事案件40余件,涉案金额200万元,已执结到位150余万元。
二是抓好服务促发展。院领导深入辖区内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走访调研,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紧密联系,如何进一步改进审执工作进行深入探讨,主动询问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针对问题意见及时出台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就审判实务中暴露出的自动柜员机安全防护不到位、信用卡使用管理不规范、贷款格式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十余次,协助金融机构规范管理。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开展预防金融犯罪、降低金融风险、规范合同内容等相关培训讲座10余次,邀请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金融诈骗、贷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典型案件的旁听12次150余人,多次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进行审核把关。
三是抓好对接建机制。建立专项服务长效机制,在《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中就专项服务工作主体、职责分工以及责任考评均做出严格的规定。专项服务工作主要由民一庭、民二庭和派出法庭承担,分别与各商业银行、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一一对接,进行对口服务,责任庭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定期对专项服务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培训指导,定期与服务单位面对面座谈,共同探讨如何抵御金融风险、较少不良贷款、完善贷款合同等事项。专项服务工作将以调研成果、指导次数、司法建议、办案效果、执行到位率等为依据进行考评考核,促使制度得到落实。
(津市市人民法院 姜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