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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中院推行五项制度统一民事审判尺度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11-25 10:17:35 【字体:

  “改革和完善法律的统一适用机制”是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规定的内容。为了严格落实这一规定,常德中院充分调研,积极探索,落实和完善五项工作制度,有效均衡民事审判裁判尺度,提高全市法院司法的统一性。

        以会代训制度。在每年的全市法院民事审判暨法庭工作例会上,对民事审判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剖析解答,统一司法共识,防止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二审改判发回案件定期通报和分析制度。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对本院二审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通报。加强调研指导和上下级法院沟通,推进改判发回案件交换意见制度落实。组织相关案件审判人员,针对二审改判发回的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解,向基层法院办案人员指出被案件改判发回的原因和理由。

        疑难、复杂案件的请示汇报制度。对基层法院就法律适用问题经过审委会讨论的案件,积极予以回应,对在适用法律有现成答案的及时予以指导,对法尚无明文规定的,实行层级报告,并将上级法院的回复结果予以及时反馈。

        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针对当事人和部分群众反映少数一审案件程序不规范、案件处理不公正的问题,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确定每年民一庭指导组于年底抽调业务能手对9个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进行随机抽查,采取“以案讲案”的指导方式,及时总结,举一反三,集中评查及时反馈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庭前预备制度。针对部分基层法院庭审不规范、重点不突出,一次开庭成功率低的问题,实行庭前预备制度,主要解决证据交换和当事人诉讼请求争议焦点的问题。通过庭前预备,提高庭活动的针对性,使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认证均围绕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来进行,有效避免了庭审目标不明,拖延办案时间、办错案的问题发生。

            (常德中院   王庆全 粟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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