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信息 >> 法治建设 >> 执法监督 >> 详细内容

津市市人民法院抓住“四环节” 强化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12-20 10:51:47 【字体:

  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是法院党组和领导班子考核各部门、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加强目标管理,保证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指标的重要途径。津市市人民法院抓住“四环节”强化岗位责任制管理,明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职责,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个人,进行量化考核,实现了责、权、利的有机结合,有效地推动了法院工作发展。2010年,该院司法绩效排常德市法院系统第二名,法官形象民意测评排常德市法院系统第二名,津市市政法系统第一名。

   一是抓制度环节,把科学合理的制度作为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前提。该院领导班子确定了“将岗位责任制作为法院工作的总抓手”的思路,带领管理庭室负责人到周边兄弟法院学习管理经验,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征求全体干警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安排专人负责修订,历经两个月的反复讨论,修改出台了《津市市人民法院2010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评办法》,明确了岗位责任考核的指导思想、考核重点和考核方法。

   二是抓考核环节,把严格有效的考核作为实行岗位责任制的重点。该院建立了一套有序运行的考评中枢系统,成立了岗位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牵头并负责组织、协调办公、政工、审监等部门相互配合。该院积极推行双向互动管理模式,在要求管理部门严格管理考评的同时,由审判业务部门对管理部门的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每月互评,以此调动全院上下参与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该院坚持动态督查和考核。定期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阶段性督查、内网通报,排除考核中的人为干扰因素,不随意改变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

   三是抓应用环节,把考核结果的兑现作为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该院为每位干警建立了业绩档案,记录个人岗位责任制考核情况,将岗位责任制考评结果应用于人员的晋升、调配、奖惩、培训等人事管理工作中。该院还根据考评结果予以奖惩,设置了争先创优奖、案件质量奖、材料奖、超办案奖等专项奖励激发干警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对查摆出来问题的将其量化为金额予以扣罚。

   四是抓配套环节,把制度机制的配套作为实行岗位责任制的保障。该院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进一步改进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考勤着装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和内外监督机制,形成以岗位责任制为轴心的法院管理制度。该院积极借助有效载体,促进岗位目标考核的落实。对难以直接用数字量化的职业道德、司法礼仪等方面的素质,通过开展法律文书评选、法警书记员技能考核、审判理论研讨会作为依据,以便客观有效地对其实现考核。

                                                             (津市市人民法院 赵喆)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