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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人民检察院突出“四抓”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07-26 17:31:23 【字体:

   安乡县院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办案工作区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办案工作区使用和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为规范执法办案、助推办案工作深入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以“两房”建设为基石,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高检和省院关于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该院党组高度统一思想,坚持把办案工作区建设纳入“两房”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新建侦技大楼中办案工作区有7间办公办案用房,面积近400平方米。按照安全防范标准,对讯问室、卫生间的墙壁进行了软包装,对所有电源全部进行了隐蔽处理,确保不留任何安全死角,配备了专用警车,购置了常用的急救药品和钢盔、手铐、警棍等必备警用器材装备,为法警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了物质条件。

  二、以提升科技含量为重点,抓好信息网络建设。一是重系统配套。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配备、配齐监控室硬件设备系统、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系统、远程审讯监控设备等配套设施,把信息化工作渗透到办案工作的每个环节。二是重安全防范。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全方位覆盖办案工作区的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确保办案工作的安全有序。三是重应用效果。办案工作区内的设备具备了全程录音录像证据采集固定功能和远程对讲、资料回放等高效率、互动性的指挥功能,指挥人员通过上述网络系统,能及时掌握办案情况,适时果断决策,大大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三、以加强规范管理为核心,抓好规章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办案工作区使用和管理规定》,明确自侦、法警、技术等部门在办案工作区使用和日常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及操作程序,做到职责具体、程序规范、责任明晰。二是完善办案安全制度。制定《办案工作区使用和管理规定》及《办案工作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办案工作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详细规定,明确主管检察长、办案部门负责人、法警值班领导、办案人员、值勤法警在办案安全中的职责分工和责任,切实保障办案安全。三是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实行主管检察长、办案安全监督员、值班法警巡查等三项巡查监督制度,对办案人员的办案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办案过程进行监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办案工作区的工作秩序,确保办案安全。
  

  四、以提高综合效能为目标,着力抓好检察资源整合。一是在管理服务上分工协作。明确法警大队负责办案工作区的启用、关闭、定期检查等日常管理,技术部门负责整个办案工作区电子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二是在办案工作上形成合力。明确在使用办案工作区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与法警、技术人员的职责分工,其中办案人员负责对案件审讯方案的制订和落实,法警在办案人员的指挥下承担看管涉案人员、维护办案工作区秩序等各项警务职责,技术人员负责办案工作区的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做到各部门工作各有侧重,既紧密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构筑安全保障防线,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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