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人民法院狠抓办案质量出成效
今年来,临澧法院为了扭转2009年司法状况考评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明确目标,自加压力,出实招、下猛药,强化审判管理,很抓案件质效,取得了案件质量优、效果佳、社会反响好的良好效果。上半年,该院的民事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二项指标均居全市法院第1名,呈现出“三高三无”的特点。“三高”即案件合格率、优秀率、服判息诉率高, “三无”即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无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无重大涉稳事件。
一是加强审判流程的全程监管。出台了《审判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对案件从受理到执行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从制度上杜绝了“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二是注重调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尽可能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取得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社会效果。上半年该院的调解撤诉率达到了62%。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为此,该院出台了《关于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规定》,明确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原则,统一了裁判尺度,加强了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和制约,杜绝了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四是强化监管责任。该院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案件宣判前应报告庭长;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案件宣判前应报告分管院领导;合议庭成员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应报告分管院领导及时组织开展疑难案件研讨等活动,集思广益,尽力减少或杜绝失误;审管办负责加强审判业务的培训与指导。
五是严格兑现奖惩。该院对案件评查得分为100分的优秀案件分案件类别和结案方式实行零基数奖励,奖励给案件承办人。凡不合格案件,每件扣罚1500元,所有二审、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因新证据和自由裁量的原因改判的除外)不得评为优秀案件予以奖励。案件承办人对各自所办理的案件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凡不合格案件或案件办理中存在重大过错的,一律进行过错责任分析和责任倒查,严格按相关制度追责、惩处到位。
(临澧法院 周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