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职务犯罪侦查转型
为有效提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从去年开始,桃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职务犯罪侦查转型。
一是转变侦查思维。改变过去靠变相体罚虐待嫌疑人,摧垮其精神意志的“疲劳战”式侦查向智能化侦查转变。加强侦查谋略的学习、研究和运用,善于以智取胜和在办案中滚动深挖,提高突破犯罪和深挖窝案、串案的能力。改变过去草率初查、匆忙传人、粗暴审讯的“三板斧”式侦查向精细化侦查转变。按照现代侦查的内在要求,认真制定初查方案、审讯计划,精准、细致、扎实地开展侦查工作。改变过去规避法律要求的“擦边球”式侦查向规范化侦查转变。认真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转移侦查重心。按照“信息主导侦查”的要求,切实加强反贪侦查信息情报工作。加强反贪办案的基础性工作,配合上级院建立办案服务信息平台,案件管理信息平台,决策咨询信息平台,切实解决侦查信息查询难、效率低、保密性差的问题。
三是转换侦查模式。切实改变传统侦查单兵作战模式,按照“分兵初查、整体作战、局为主体、统一调度、责任到人”的办案责任体系,实施协同作战。特别是在办案工作关键环节,注意发挥一体化机制的实战功能,集中优势侦查资源,做到同步开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搜查、追赃等工作,使各项侦查活动相互呼应,各种证据相互印证,有效地获取案件最主要、最基本的证据,快速突破案件。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